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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药品零售业大事记
http://www.100md.com 2009年9月29日 《中国医药报》 2009.09.29
     1.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药店主要为私营性质的中药铺,代表者为同仁堂、胡庆余堂等。

    2.1955年,我国对工业、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推行公私合营,老字号药店转为国营药店。

    3.上世纪90年代末,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出台了开办药店新规,此后,全国各地相继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审批解禁,药店经营体制呈现多样化局面。

    4.2000年4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行药品零售跨省连锁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至此,我国药品零售业跨省发展的壁垒消除。

    5.2001年10月,以湖南老百姓大药房开张纳客为标志,平价药店横空出世,其后平价浪潮席卷大江南北。

    6.2003年6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拉开了“两网”建设的大幕。农民在获得药品的方便及安全方面得到了保证。

    7.2006年1月,贵州一树连锁药业有限公司与荷兰GRI集团正式签订合作合同,这是2004年12月11日我国向外资开放药品分销市场后,首个外资介入中国药品零售领域的案例。

    8.2007年11月9日,中国海王星辰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成功登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为中国内地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连锁药店。

    9.2008年初,平价药店“开心人”海外募资成功。同年10月,在金融海啸波及全球的大背景下,老百姓大药房成功融资8000余万美元。至此,平价药店以独特的商业价值获得包括外资在内的众多资本的认可。

    10.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相继公布,零售药店在新医改中的角色定位得以明确,零售药店踏上繁荣发展的新征程。

    (尹薇 辑),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