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的制作与规范
一、概念及适用依据1.概念
《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需要由本机关或有权机关依法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或对其做出解释,或者案件存在其他依法需要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决定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需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有关规定应符合以下要件:①必须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②申请人申请审查的,必须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③申请人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不合法;④审查范围符合《行政复议法》的第七条规定。
2.适用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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