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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21950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制作与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2月5日 中国医药报 2009.12.05
     一、概念及适用依据

    1.概念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维持、撤销、变更、限期履行或者确认违法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行政复议决定书》为制作式法律文书。由行政复议机关办案人员制作,经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机关负责人(主管局长或局长)审批。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实质问题做出判断结论的载体,它全面反映了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争议的处理意见,对有关各方面当事人均具有确定力、约束力和执行力。经行政复议的案件一旦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决定书又是人民法院重点审查的法律文书之一。

    2.适用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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