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利用互联网违法宣传 销售的产品被曝光
销售的产品被曝光
本报北京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未经注册在互联网上借虚假机构并/或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名义,违法宣传销售具有治疗高血压等疾病药品特征的8种产品进行查处。
这8种产品的具体名称和网址为:1.产品名称:“美克诺·肌诺泰”,标示企业名称:北京国际医学研究科技合作推广中心,网址:www.jwsjkw.com;2.产品名称:“腰痹通胶囊”,标示企业名称:中国医科大学腰椎病颈椎病研究总院,网址:www.168393.cn,该产品系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腰痹通胶囊的批准文号;3.产品名称:“止咳喘系列特效中药”,标示企业名称:中国中医哮喘病研究院,网址:www.bqeqgy.com.cn;4.产品名称:“联邦·稳压肽”,标示企业名称:中国高血压病理研究总院,网址:www.lbwy999.com;5.产品名称:“联邦·骨泰康、联邦·脊肽宁”,标示企业名称:中国国际骨病康复研究院,网址:www.gbkf120.net;6.产品名称:“依尔洁软胶囊、清雅颗粒”,标示企业名称:北京国际狐臭病研究院,网址:www.09hc.com;7.产品名称:“益脑康泰”,标示企业名称:中国中医药头痛病理研究总院,网址:www.toutong120.com;8.产品名称:“澳润胶囊”,标示企业名称:中国股骨头坏死医学研究总院,网址:www.010ggt.com。(国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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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药品被撤销广告文号后仍在媒体发布严重违法广告
国家局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
本报北京讯 2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集中曝光广告文号被撤消后企业仍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4种药品及其生产企业和发布媒体。
这4种药品及其生产企业分别是:
北京京铁华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根痛平颗粒",该药品在《华商报》、《西安晚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一喝显奇效,1~2疗程酸麻困疼等症立即减轻,2~3疗程即可"。
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益安宁丸",该药品在《贵阳晚报》、《南国都市报》、《楚天都市报》、《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治疗心脏病10天就见效……"等。
, http://www.100md.com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大风丸",该药品在《今晚报》、《燕赵都市报》、《保定晚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服用不到2天:肢体酸痛基本消除,麻木部位阵阵热流窜动……"等。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该药品为处方药,在《太原晚报》、《南国都市报》、《楚天金报》、《成都商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三天快速止痛,三阶段全面康复……"等。
国家局在监测中发现,上述4种药品因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撤销广告文号后,企业仍在一些媒体上对其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还含有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违法情节严重,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谨防受骗上当。(国讯)
http://www.cnpharm.com/site1/zgyyb/html/2010-02/25/content_329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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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未经注册在互联网上借虚假机构并/或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名义,违法宣传销售具有治疗高血压等疾病药品特征的8种产品进行查处。
这8种产品的具体名称和网址为:1.产品名称:“美克诺·肌诺泰”,标示企业名称:北京国际医学研究科技合作推广中心,网址:www.jwsjkw.com;2.产品名称:“腰痹通胶囊”,标示企业名称:中国医科大学腰椎病颈椎病研究总院,网址:www.168393.cn,该产品系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腰痹通胶囊的批准文号;3.产品名称:“止咳喘系列特效中药”,标示企业名称:中国中医哮喘病研究院,网址:www.bqeqgy.com.cn;4.产品名称:“联邦·稳压肽”,标示企业名称:中国高血压病理研究总院,网址:www.lbwy999.com;5.产品名称:“联邦·骨泰康、联邦·脊肽宁”,标示企业名称:中国国际骨病康复研究院,网址:www.gbkf120.net;6.产品名称:“依尔洁软胶囊、清雅颗粒”,标示企业名称:北京国际狐臭病研究院,网址:www.09hc.com;7.产品名称:“益脑康泰”,标示企业名称:中国中医药头痛病理研究总院,网址:www.toutong120.com;8.产品名称:“澳润胶囊”,标示企业名称:中国股骨头坏死医学研究总院,网址:www.010ggt.com。(国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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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药品被撤销广告文号后仍在媒体发布严重违法广告
国家局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
本报北京讯 2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集中曝光广告文号被撤消后企业仍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4种药品及其生产企业和发布媒体。
这4种药品及其生产企业分别是:
北京京铁华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根痛平颗粒",该药品在《华商报》、《西安晚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一喝显奇效,1~2疗程酸麻困疼等症立即减轻,2~3疗程即可"。
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益安宁丸",该药品在《贵阳晚报》、《南国都市报》、《楚天都市报》、《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治疗心脏病10天就见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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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大风丸",该药品在《今晚报》、《燕赵都市报》、《保定晚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服用不到2天:肢体酸痛基本消除,麻木部位阵阵热流窜动……"等。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该药品为处方药,在《太原晚报》、《南国都市报》、《楚天金报》、《成都商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三天快速止痛,三阶段全面康复……"等。
国家局在监测中发现,上述4种药品因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撤销广告文号后,企业仍在一些媒体上对其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还含有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违法情节严重,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谨防受骗上当。(国讯)
http://www.cnpharm.com/site1/zgyyb/html/2010-02/25/content_329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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