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CP范式的两岸及中外药品流通渠道比较(2)
(二)流通渠道行为比较1.批发企业。中国大陆药品生产企业众多,为了争夺销售渠道,不规范的行为屡禁不止,恶性竞争严重,加大了药品成本。日本采取社会公用的物流配送系统,并且规定药品如果不进入物流配送体系,就不能进入市场,而药品如果不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包装,就不能进入这个体系。美国的批发商从批发业务的买卖方两端获取收入。
2.零售药店。中国大陆在医药零售领域放开后,零售药店数量激增,其中城市中的药店增幅占了主导,但是,城乡药品零售市场的差距被企业高估,大部分零售药店只能自办物流,药品经营依然保持换仓模式。在美国,药店在药品福利管理机构、制药企业、批发商之间起着关键信息纽带作用,所有的交易都已实现电子化。
3.医疗机构。受补偿机制制约和流通结构失衡的作用,医院在药品流通方面表现出三方面的行为倾向:一是增加药品消费总量以增加政策规定的差价净收入;二是改变药品消费构成以从高价药消费中获得更多差价收入;三是提高回扣率,在名义批发价基础上加价售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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