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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知情书冷冰冰(百姓观点)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月26日 《生命时报》 2010.01.26
     手术知情同意书本是病人生命攸关之时,给病人以救治的希望。可现如今,很多患者都觉得签知情同意书,总像在签“生死状”,不敢甚至拒绝签字者并不少见。

    本来,手术知情同意书是为了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设立的患者权利保护制度,可在国内却逐渐演变成了医生乃至医疗机构认为免责的“制胜法宝”。我们遗憾地发现,在庞大的医疗信息鸿沟面前,知情同意书在普通老百姓眼中,几乎从第一条到最后一条都是“免责”性条款。似乎只要签字画押,发生任何并发症都与医生、医院没干系。这还不算,当你看着长长的“与手术有关的风险及并发症”,心生恐惧并询问致命并发症几率多高时,医生一句无任何信息含量的“不好说”,往往让你哑口无言。要是碰上个别压根儿不把患者权益放在心上的医生,还可能塞给患者一句——“你签还是不签?”

    与国内不同,在英联邦国家,知情同意书至少1/3以上的内容是与患者权利相关的告知内容。事实上,冷漠不仅让人们的心灵受到了伤害,还带来了更多的医疗纠纷。据中国医师协会去年12月份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90%以上的医疗纠纷诉讼中,患者都会提出“医院的知情同意书是格式合同,是被强迫签署的”。

    因此,要想大量减少高升的医疗纠纷,要想缓和医患关系,逐步完善知情同意书不失为一种明智选择。

    第一,内容上,必须真正把知情权和选择权给患者,增加患者向医生询问病情、医生通俗讲解、调整或变更治疗方案、举报投诉等具体信息。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医生讲解后即便患者说了“我听懂了”,也还非常有必要进一步测试患者是否理解。第二,程序上需要更加人性化。现在即便是不紧急的手术,都恨不得在上手术台的前一刻才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思考。要知道,对医生是熟悉的手术,对病人则可能是影响一生的重要抉择。我们真的该给患者一个充分的时间去理解知情书的内容,去做思想斗争。▲, http://www.100md.com(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副主任 王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