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的金融体系:解决农村融资问题的根本途径(2)
将信用社交给地方政府管理,但又不赋予其监管职能。这种制度安排使得地方政府在干预信用社日常经营活动的同时,又不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成本。如果不对省联社管理权限进行限制或规范,很可能会导致信用社新一轮的大面积亏损。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
(一)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
农业是弱势产业,只有财政的支持、引导和推动,才能壮大农业这个产业。一是建立财政补偿机制。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建立金融支农风险基金,及时化解政策性金融的风险,各级财政向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贴息资金等方面的弥补。
二是政策性金融是财政扶植农业的形式之一,必须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应将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贷款和救灾等政策性资金业务重新划归农业发展银行,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领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建设水平。
三是拓展农发行业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持重点应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转移,扩大农业生产环节方面的贷款,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同时支持以林业、治沙建设等为主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制订《农村政策性金融法》,明确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支农范围、经营宗旨、资金来源等;制订《农业保险法》。通过立法将一些关系国计民生、易受灾害的品种、项目和行业确定为政策性险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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