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食物链”(2)
混乱的流通渠道冷链的脆弱,现在看,很大程度上源于流通渠道的混乱。2005年以前,国家对疫苗实行严格的计划生产与供给,然而,由于利益分配的扭曲,现实情况极其复杂。
以2004年江苏宿迁轰动一时的妇幼保健所“假疫苗风波”为例,当年,该市药监局“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妇幼保健所自2003年12月至2004年5月期间,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安徽人张鹏手中购进脊髓灰质炎糖丸、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等药品,货值共计32.17万元。半年多的时间里,通过这批药品,妇幼保健所获利28.2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34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妇幼保健所的行为,已经违法。”
妇幼保健所也有自己的理由,“不从防疫站进药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那儿经常供应不上,二是那儿的价格比较高。”所以,“收入主要来自门诊”的他们,只能自找低价进货渠道。
让人惊讶的是,低价购进的疫苗并非假货——“假疫苗风波”披露后,宿迁市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赴上海对妇幼保健所所购疫苗进行鉴定,结果“疫苗确系正规厂家生产,并经检验合格出厂”。
同一支疫苗,正规渠道价格高昂,“违法”的渠道却极其便宜,这构成了国内疫苗流通的独特景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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