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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试用竟成“美丽陷阱”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10日 《中国医药报》 2010.05.10
免费试用竟成“美丽陷阱”
免费试用竟成“美丽陷阱”

     为了吸引消费者,化妆品商家采用了各种促销手段,免费试用就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免费试用化妆品其实存在很多健康隐患,容易使人掉入“美丽陷阱”。

    □裘影萍

    混合试用现象严重

    很多商场的化妆品柜台都设有厂方促销员,她们手中都拿着化妆品,一边为消费者试用,一边介绍化妆品的功用,忙得不亦乐乎。在某商场,笔者看到一名促销员正在对选购化妆品的消费者推荐一款彩色唇膏,并热情地介绍说:“这是最新出品的彩色唇膏,欢迎大家免费试用,不买也没关系。”在短短的15分钟里,有7名消费者试用了同一支彩色唇膏。在这7名试用者中,有3名直接把唇膏涂在嘴唇上,有1名把唇膏擦在手上,然后再涂在嘴唇上,还有3名在涂嘴唇以前用随身所带的纸巾擦了一下唇膏。笔者问其中的2名消费者,知不知道试用化妆品存在健康隐患?直接把唇膏涂在嘴唇上的消费者认为,反正是涂在嘴唇上,又不是直接进入口中,试用完擦掉就没事了。另一名消费者则认为,自己已经用纸巾擦过了,没有问题。由此可见,消费者普遍缺乏安全使用化妆品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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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消费者如此,连销售者也缺乏健康意识。一名促销员看见笔者遂走过来,热情地用手取出一点护肤品擦在笔者的手上,并介绍说这种“纯天然”的护肤品没有任何副作用。笔者即向促销员指出直接用手把化妆品涂在消费者身上存在健康安全隐患。促销员则毫不在乎地说:“放心吧,我体检过,没有健康问题。”经过笔者观察,彩色唇膏、护肤霜、眼影、粉底液等化妆品都存在混合试用的现象。

    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王女士前不久脸上突然长了一些类似风疹块的红斑,奇痒无比,而且有刺痛感。王女士到医院皮肤科诊治,医生说这是严重的皮肤过敏,而且已经伤及皮肤深层。原来,王女士曾在一家化妆品店试用过粉底液。医生认为王女士很可能就是试用了不合格的化妆品而导致皮肤严重过敏。

    试用的化妆品为何存在健康隐患呢?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混合试用易造成交叉感染。皮肤是人体最敏感的部分之一,化妆品中的任何有害物质都能使皮肤产生过敏而危害健康。如果促销员或者试用的顾客患有皮肤、肠道传染等疾病,很有可能在混合试用过程中使别人染上这些疾病。而商家为了节省成本,试用产品往往反复使用,并且没有采取任何防止疾病传染的措施。一名促销员坦言,她手中的彩色唇膏最少试用过50人,基本都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给顾客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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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产品质量不明,存在安全问题。很多试用装的化妆品根本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顾客在使用前很少会注意促销员手中试用装的有效期问题。也有的试用产品虽然比较正规,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注有生产日期或者有效期,但是促销员为了延长试用产品周期,往往让产品“超役”试用。另外,有的试用产品并非正式销售的产品,而是采用小样包装。与包装精美的正品相比,小样包装显得比较简单,有可能造成包装不严而失效的问题。

    谨慎对待免费试用

    由此可见,化妆品试用存在很大的健康隐患,因此,试用化妆品时一定要格外当心,最好不要去试用别的消费者和营业员用手直接抹过的化妆品,以免造成皮肤过敏或病毒交叉感染。

    另外,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也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试用化妆品,因为试用品不像正规产品那样有发票为凭证,出了问题维权难度大。

    有些商场方面以“提供无偿服务对后果不负责任”为由,把“免费”等同于“免责”。《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即使是免费产品,经营者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就要保证试用品和正常出售的化妆品一样,必须符合国家认证标准,有质量保障。商场营业员和促销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为消费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试用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交叉感染。,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