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医患关系(2)
他不愿意去下面的医院,自行回家了。隔几天他自己去另一家三甲医院再诊断,那边的医生给他开了刀,取出了脑子里的血块,症状消失了,他于是天天来我们这里吵,什么庸医,骗钱医生,没有良知,要我们退给他一万块的检查住院费用。病人以疗效作为评判的惟一标准。他们自身的感受是最准确的,在我们这里两个礼拜头一直疼,第三个礼拜做了手术以后不疼了,于是前两个礼拜的治疗就是无效的。想起以前的笑话,一个人吃馒头,连吃六个不饱,第七个饱了,于是说,早知道前六个不吃了。
说实话,我们到现在依旧坚持我们自己的判断,认为他目前开刀并不是最合适的时机,他脑子里的淤血液化需要一个月的时间,那时候开刀才能取尽。现在开刀只是拿出其中的一部分,而残留的另一部分梗在那里不通畅,有可能引发第二次脑梗。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建议他继续观察的原因。我们不是赶他出院,而是建议他在没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换一家地段医院继续观察,有问题随时回来,这不是我们的不负责任,而恰恰是对更多的人负责的表现。具体到每个病人他们会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但对整体范围而言,它会更加公平,这也就是法律制定的意义。
我们不可能把医药费退给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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