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财政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05.8亿元
6月10日,民政部发布《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各级财政性资金总共为105.8亿元,城乡医疗救助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报告》显示,2009年,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各级财政性资金支出为64.6亿元,其中资助参加新农合资金10.5亿元、大病救助资金49.4亿元。累计救助贫困农民4789.1万人次,资助参合4059.1万人次,人均资助参合水平25.9元;民政部门资助大病医疗救助730万人次,人均救助水平676.6元。全年用于城市医疗救助的各级财政性资金为41.2亿元,其中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医疗保险资金5.8亿元、大病医疗救助31.4亿元。累计救助1506.3万人次,资助参加医疗保险1095.9万人次,人均救助水平53.5元;城市民政部门大病医疗救助410.4万人次,人均医疗救助水平764.7元。同时,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20亿元,使599.9万名优抚对象享受了优抚医疗保障。去年,中国福利彩票年销售756.06亿元,其中用于城市医疗救助6.56亿元、用于农村医疗救助9亿元。
《报告》显示,2009年,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各级财政性资金支出为64.6亿元,其中资助参加新农合资金10.5亿元、大病救助资金49.4亿元。累计救助贫困农民4789.1万人次,资助参合4059.1万人次,人均资助参合水平25.9元;民政部门资助大病医疗救助730万人次,人均救助水平676.6元。全年用于城市医疗救助的各级财政性资金为41.2亿元,其中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医疗保险资金5.8亿元、大病医疗救助31.4亿元。累计救助1506.3万人次,资助参加医疗保险1095.9万人次,人均救助水平53.5元;城市民政部门大病医疗救助410.4万人次,人均医疗救助水平764.7元。同时,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20亿元,使599.9万名优抚对象享受了优抚医疗保障。去年,中国福利彩票年销售756.06亿元,其中用于城市医疗救助6.56亿元、用于农村医疗救助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