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癌症相关的八种因素
河南省肿瘤研究院研究员 程心超
尽管癌症的发病因素尚无定论,但大量研究资料证实,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化学因素、免疫因素、遗传因素、营养因素、精神因素、内分泌因素这八种因素及肿瘤病因的综合作用与癌症发生有关。
物理因素 通过临床观察和实验研究,已知一些物理因素对人类和动物有致癌作用,如电离辐射、创伤、长期慢性刺激及片状异物等。此外,日光中的紫外线可诱发皮肤癌,日光浴会使皮肤癌发病率增加,局部长期磨檫刺激可引起舌癌等。物理因素致癌作用有3个共同特点:潜伏期长;发病率低;致癌原因较明确,防护措施易收效。
生物因素 主要是病毒因素、霉菌因素和寄生虫因素。病毒致癌已引起人类极大重视,如鼻咽癌、乳腺癌、肝癌、宫颈癌、白血病等。研究证实,这些癌细胞内均有病毒颗粒存在,有精神创伤的人,一旦感染上病毒,极易罹患癌症。世界卫生组织统计表明,70%的癌症与精神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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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因素 近一个世纪以来,对化学物质引起癌症的实验研究表明,3-4苯丙芘、亚硝胺、镉、砷、苯并蒽、二苯并蒽等,通过微粒体的羟酶系而生成致癌产物。因此,加速城市绿化,加强“三废”处理,使用净水器,不吃霉变食物等都是预防化学致癌的关键。
免疫因素 人体的免疫力分为天然性和获得性两种,这两种免疫各有特异性和非特异性,而细胞和体液两种因素又各有特异性和非特异性两类。因此,肿瘤免疫也同样存在特异性免疫和非特异性免疫两个方面。免疫功能紊乱或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是癌症发生、发展的内在因素,因而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刺激下可诱发癌症。
遗传因素 癌细胞由正常细胞演变而来,其特点是一旦细胞癌变后会持续不断地繁殖,并将其生物学特性代代相传。基因学认为,肿瘤是正常细胞核内在组成整套染色体的DNA和蛋白质发生改变所致,这种改变必然通过突变而获得。基因改变的传递可表现于肿瘤的家族性和种族性。到目前为止,在人类肿瘤中,只有视网膜母细胞瘤、结肠息肉综合征、多发性神经纤维瘤、肾母细胞瘤、多发性脂肪瘤等,被认为有明显地家族遗传性。有些家族好发一种或多种肿瘤,如乳腺癌、胃癌、结直肠癌、子宫颈癌等,可每代和隔代发生。种族性表现,如德国北部、北欧地区的人多患皮肤癌,朝鲜、日本人多患胃癌,美国黑人较白人易患阴道癌,夏威夷岛居民中多发肺癌和前列腺癌等。说明在同一自然环境中,虽然生活习惯近似,各种族的特性发病率并不相同。遗传是建立在致癌基因的抑癌基因这一对相互转化的矛盾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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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因素 营养素是机体生长发育和维持生命所必需的。但研究表明,高脂肪、低纤维饮食易引发大肠癌、乳腺癌,但营养不良,即低蛋白、低纤维素、低矿物质能引起食管癌、胃癌、肝癌、白血病等。到目前为止,肿瘤专家、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尚不一致。
精神因素 各种刺激因子,长期过度的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导致高级神经活动机能减退,正常的物质代谢失调,有利于致癌物质发挥作用,易诱发肿瘤。反之,高级神经活动系统正常,机体内外环境保持平衡则不易发生肿瘤。
内分泌因素 一些癌症确实与内分泌激素有关,如乳腺癌、前列腺癌、甲状腺癌等,由于相关激素对所传靶腺过多刺激,引起相应组织细胞增殖,而导致癌症已被多数学者所证实,因此,及时调节内分泌功能是预防癌症的重要方法。
肿瘤的发生,常常接受一个以上的致癌因素,或者是同时先后接触了许多内、外源性病因的作用,引起神经内分泌或其他适应性调节的改变,继而发生肿瘤。, http://www.100md.com
尽管癌症的发病因素尚无定论,但大量研究资料证实,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化学因素、免疫因素、遗传因素、营养因素、精神因素、内分泌因素这八种因素及肿瘤病因的综合作用与癌症发生有关。
物理因素 通过临床观察和实验研究,已知一些物理因素对人类和动物有致癌作用,如电离辐射、创伤、长期慢性刺激及片状异物等。此外,日光中的紫外线可诱发皮肤癌,日光浴会使皮肤癌发病率增加,局部长期磨檫刺激可引起舌癌等。物理因素致癌作用有3个共同特点:潜伏期长;发病率低;致癌原因较明确,防护措施易收效。
生物因素 主要是病毒因素、霉菌因素和寄生虫因素。病毒致癌已引起人类极大重视,如鼻咽癌、乳腺癌、肝癌、宫颈癌、白血病等。研究证实,这些癌细胞内均有病毒颗粒存在,有精神创伤的人,一旦感染上病毒,极易罹患癌症。世界卫生组织统计表明,70%的癌症与精神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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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因素 近一个世纪以来,对化学物质引起癌症的实验研究表明,3-4苯丙芘、亚硝胺、镉、砷、苯并蒽、二苯并蒽等,通过微粒体的羟酶系而生成致癌产物。因此,加速城市绿化,加强“三废”处理,使用净水器,不吃霉变食物等都是预防化学致癌的关键。
免疫因素 人体的免疫力分为天然性和获得性两种,这两种免疫各有特异性和非特异性,而细胞和体液两种因素又各有特异性和非特异性两类。因此,肿瘤免疫也同样存在特异性免疫和非特异性免疫两个方面。免疫功能紊乱或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是癌症发生、发展的内在因素,因而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刺激下可诱发癌症。
遗传因素 癌细胞由正常细胞演变而来,其特点是一旦细胞癌变后会持续不断地繁殖,并将其生物学特性代代相传。基因学认为,肿瘤是正常细胞核内在组成整套染色体的DNA和蛋白质发生改变所致,这种改变必然通过突变而获得。基因改变的传递可表现于肿瘤的家族性和种族性。到目前为止,在人类肿瘤中,只有视网膜母细胞瘤、结肠息肉综合征、多发性神经纤维瘤、肾母细胞瘤、多发性脂肪瘤等,被认为有明显地家族遗传性。有些家族好发一种或多种肿瘤,如乳腺癌、胃癌、结直肠癌、子宫颈癌等,可每代和隔代发生。种族性表现,如德国北部、北欧地区的人多患皮肤癌,朝鲜、日本人多患胃癌,美国黑人较白人易患阴道癌,夏威夷岛居民中多发肺癌和前列腺癌等。说明在同一自然环境中,虽然生活习惯近似,各种族的特性发病率并不相同。遗传是建立在致癌基因的抑癌基因这一对相互转化的矛盾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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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因素 营养素是机体生长发育和维持生命所必需的。但研究表明,高脂肪、低纤维饮食易引发大肠癌、乳腺癌,但营养不良,即低蛋白、低纤维素、低矿物质能引起食管癌、胃癌、肝癌、白血病等。到目前为止,肿瘤专家、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尚不一致。
精神因素 各种刺激因子,长期过度的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导致高级神经活动机能减退,正常的物质代谢失调,有利于致癌物质发挥作用,易诱发肿瘤。反之,高级神经活动系统正常,机体内外环境保持平衡则不易发生肿瘤。
内分泌因素 一些癌症确实与内分泌激素有关,如乳腺癌、前列腺癌、甲状腺癌等,由于相关激素对所传靶腺过多刺激,引起相应组织细胞增殖,而导致癌症已被多数学者所证实,因此,及时调节内分泌功能是预防癌症的重要方法。
肿瘤的发生,常常接受一个以上的致癌因素,或者是同时先后接触了许多内、外源性病因的作用,引起神经内分泌或其他适应性调节的改变,继而发生肿瘤。,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