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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名称知多少
http://www.100md.com 2010年7月13日 《中国医药报》 2010.07.13
     当前在我国,关于药学专业人员的分类至少有以下几种:药师、药剂师、临床药师、执业药师、从业药师、驻店药师。其中,药师、药剂师和临床药师属于专业技术职称,是国家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分类;而后3种则属于准入性的执业资格,是政府为规范职业秩序,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技术性强的药学专业实行的人员准入资格控制,是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必备条件。

    药师、临床药师

    “药剂师”和“药师”是一个意义上的两种称呼,是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包括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中的一种,一般多存在于药品使用单位如医疗机构中。由于在我国有中西医之分,药剂师也被分为西医药剂师和中医药剂师。

    药剂师是指接受系统高等药学专业教育,具有扎实的现代药学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对本职业有深刻认识,承担医疗机构药剂技术工作的专业人才。药剂师负责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进行药物配置、分发工作及药学信息收集、药学教育、药学研究工作。担任药剂师者,须受过高等药学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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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药师是指接受过系统高等临床药学专业教育,具有扎实的现代临床药学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同时具有医学及其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包括医疗文书知识与技能,具有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实践,以及研究与实施合理用药的知识与技能,承担医疗机构临床药学技术工作的专业人才。

    临床药师的主要职责包括: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协助并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等。

    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及驻店药师

    “执业药师”是指通过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从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具体也分为执业中药师和执业西药师。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截止到2010年2月底,全国累计有174509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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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我国执业药师制度起步较晚,执业药师人数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2001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药品经营企业内开展了“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以缓解执业药师人数不足的矛盾。

    “驻店药师”是指各社会药房和零售药店里的药师,一般由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只在各省区域内有效和被认可。国家规定: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药师。可以说,从业药师和驻店药师的出现,都是在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经主管部门同意,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权宜之计。

    在管理上,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驻店药师比较类似,都归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实行注册和继续教育的管理模式,但他们各自的执业范围是有区别的。目前,我国的执业药师分布在教育、科研、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单位中;而从业药师和驻店药师的执业领域主要在药品经营中的零售药店。

    由于在现有的药事管理法规中,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驻店药师三者是可以互相替代的,特别是在药品经营领域,再加上当前此领域中某些不规范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部分药师素质良莠不齐的局面。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了从业药师的退出时间表,这无疑将使药师队伍的建设出现一个质的飞跃。

    (本文由张泽整理),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