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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乙肝不可乱“干扰”
http://www.100md.com 2010年7月15日 《当代健康报》 2010.07.15
     ■ 杜长明

    乙型肝炎是种全世界都流行的病毒性传染病,我国是高发区,病人和病毒携带者约有 1.2亿人之多。在治疗慢性病毒性肝炎的众多抗病毒药物中,干扰素的疗效比较确切,这是国际医疗界公认的事实。据报道,干扰素的有效率为25%-65%。

    干扰素本质上是一类具有高活性、多功能的诱生蛋白,它并不能直接杀死病毒,而是通过与细胞表面干扰素受体结合,使细胞产生抗病毒蛋白,从而抑制病毒的复制。同时干扰素还可增强自然杀伤细胞、巨噬细胞和T细胞的活力,从而起到免疫调节作用,增强身体抗病毒的能力。

    干扰素虽然对乙肝病毒有效,但也是有适应症的,并非对什么样的乙肝都能“干扰”,如用药不当,还会加重病情,适得其反。

    下列情况可以考虑使用干扰素:

    1.慢性迁延性肝炎或慢性活动性肝炎,转氨酶在150-200单位。应用干扰素可产生更多的抗病毒蛋白及多种免疫调节因子,能更好地发生应答反应,以清除乙肝病毒。

    2.所染乙肝病毒为野生株,未发生变异。

    3.血清游离铁处于低水平。因为血清中的离铁可拮抗干扰素。

    4.肝活检有活动性炎症病变。如碎屑样坏死。

    5.无重叠感染丙肝、丁肝。

    6.病程较短。

    下列情况应用干扰素效果差、无效或有害:

    1.乙肝病毒携带者。

    2.乙肝病毒已发生变异。干扰素很难奏效。

    3.乙肝来自于垂直感染,如母婴感染或父婴感染。这类乙肝病毒多具免疫耐受、基因整合和基因变异的特点,干扰素对这类情况常常无可奈何。欧美的乙肝垂直感染只占6%,他们使用干扰素治乙肝效果明显,而我国的乙肝80%为垂直感染而来,所以用进口的干扰素治疗国人的乙肝往往疗效平平,表现出明显的“水土不服”。

    4.重型肝炎。因为重型肝炎,尤其是失代偿性肝炎后肝硬化,应用干扰素后,有加重肝损害、导致病情恶化甚至使病人死亡的可能性。

    另外,干扰素一个完整的疗程要半年至1年,需花费数万元,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需要使用两个或多个疗程,耗资巨大,一般收入者难以承受。因此,乙肝病人应用干扰素时要慎重,以免走入误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