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汤剂煎煮有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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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门医院药剂科 副主任、主任医师 杨响光
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用陶瓷、不锈钢、铜的容器盛放。
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搅拌药料的用具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棍棒为宜。
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
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1.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2.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3.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煎煮约2小时,取汁;另炖药应当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汁。此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再行分装。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炖)药时间(用水适量)。
4.溶化药(烊化)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5.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包煎袋材质应符合药用要求(对人体无害)并有滤过功能。
6.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分钟后,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料同煎。
7.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
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块状、无白心、无硬心。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
如果请医院或药店的药师代煎,目前一般均是把药液以专用的塑料袋封好的。通常是放在阴凉避光的地方(避光,20℃以下)保存15天左右,虽然我们通过实验研究证明,有的处方代煎后药液可以保存3个月质量还是合格的,但为了保证用药安全,建议患者代煎药的量最好不超过15天。
在服药时,通常可以用开水泡或者微波炉加热的方法把代煎药加温。如果发现药袋膨胀、服药时味道与上次服的药有差异等情况时,很可能已经变质。请停止服用,让医生重新制定处方。,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