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分阶层改进医疗改革的可行性(2)
参见附件。
最后,也是从最根本的问题上进行解决的方法,即是通过较长长时间对制度逐步完善,提高管理的质量以及医疗效率,这需要的是从政策制定者到医疗提供者共同的努力。
二、针对相对有保障的城乡居民的医疗政策
(一)为什么要引入医疗制度
1、经济学角度分析
医疗保险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而开发的一种风险规避机制,可以集中大量闲置不用的资金,对突发疾病的购买者进行赔付以使得他们有资金治疗疾病的一种保障体制。
图1中,横轴表示一定的患病概率,记P,纵轴表示在特定概率P下支付医疗费用W(此费用包括了保费成本),曲线l为概率下支付费用的点集,呈现上升趋势。以某人B得某疾病概率为p2为例,在不购买保险情况下p2对应的B点支付费用w2、而购买保险后,由于风险被同样购买该保险的其他人分摊,使得需要费用从w2下降到wd,即是D点。某人通过购买保险节省一定费用。
2、我国国情要求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平均社会生产力还到不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在这种前提条件下,要实现全民医疗必然是痴人说梦,况且,就算是在老牌的发达国家英国,全民医疗的实行也因存在数多问题遭到诟病。另外,我国人口众多,就算人均年医疗仅为500元人民币,14亿人口的总和也达到700亿元。作为收入相对较高的群体,承担部分医疗费用是必要的。
3、满足人民对医疗效率和质量上一系列要求
我们都知道资源是有限的,对医疗来说,医疗设备以及医护人员都由国家分配完成显然缺乏效率。拿英国为例,一个慢性病的预约往往会排到几个月甚至几年之后,这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宗旨显然违背。因此,我们需要引入更有效率的方式。这就是医疗保险存在的目的。
(二)为什么不适用彻底的医疗保险制度
之前已经提到,我国处于发展中国家,我国人民平均收入与国外高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可同日而语,无力承受突发疾病带来的对家庭的冲击。而一味学习美国模式追求市场化,放弃国家在医疗领域的供给,无异于增加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同样的,中国人民自古就习惯于拥有强大的国家支持,和美国崇尚个人英雄的主流思潮不吻合,没有借鉴美国模式的基础。
另外,众所周知,人们为了规避在不可预见的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会更加倾向于存款而不是消费。而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出口,投资和消费中,我国的消费本来就占据这较少的份额,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如若进行完全市场化的医疗制度改革,加剧我国人民的不安全感,这必然导致我国消费进一步的萎缩,对我国经济的长足发展起到不利的作用。
(三)针对相对有保障的城乡居民,借鉴德国——市场和政府共同参与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1、德国模式以及德国模式的优势
德国模式是自由市场经济和广泛社会福利计划的结合。它主要由两大制度体系构成:一是法定保险,到1998年为止,法定医疗保险已覆盖90%左右的人口;二是私人保险,约占8%的人口参保。而另外2%的人口主要是公务员,其医疗保障主要由政府负责。德国也如英国,印度一样,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全民覆盖。
不同的是,德国的法定医疗保险机构是受国家保护的私人公司——疾病基金会,它们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法定义务界限标准,实行自负盈亏,自我管理的自主经营,并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
为了防止疾病基金会为了利益而排挤有风险的参保人,也为了引导公平竞争的市场,国家法律规定如下:(1)这些基金会不得对参保人进行风险选择,即是,各种年龄各种健康状况的公民都有投保权利,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疾病基金会。(2)保险费由雇员和雇主各负担50%,这就充分体现集体主义和社会义务。德国从2004年开始实施《法定医疗保险现代化法》,对医疗保险体系的主要支柱——法定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革新。医改的原则是在继续坚持团结互助、社会共济的基础之上,增强国民对医疗健康的“自我责任”:一方面鼓励投保人积极参与疾病预防和及早诊治计划,一方面要求投保人个人承担部分医疗费用。(3)缴费标准是根据税前工资收入的变化而浮动,税前工资有底线,不到底线的免除缴费义务。(4)退休人员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缴纳保险费,其中养老基金承担50%。
可以说,德国走的是一种中立的路线,既不是英国那样的社会性质团体性质强烈,也不像美国那样由市场占据这主导地位。而是一种中庸的态度,将计划和市场较为完美的结合起来。
德国法定医疗保险体系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优点:
首先,患者就医方便。投保人无论在乡村还是城市,均可就近就医,享受到基本同质的医疗服务。
其次,投保人拥有较大的自由选择空间,可在300多家法定医疗保险公司之间选择最满意的保险服务 ......
最后,也是从最根本的问题上进行解决的方法,即是通过较长长时间对制度逐步完善,提高管理的质量以及医疗效率,这需要的是从政策制定者到医疗提供者共同的努力。
二、针对相对有保障的城乡居民的医疗政策
(一)为什么要引入医疗制度
1、经济学角度分析
医疗保险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而开发的一种风险规避机制,可以集中大量闲置不用的资金,对突发疾病的购买者进行赔付以使得他们有资金治疗疾病的一种保障体制。
图1中,横轴表示一定的患病概率,记P,纵轴表示在特定概率P下支付医疗费用W(此费用包括了保费成本),曲线l为概率下支付费用的点集,呈现上升趋势。以某人B得某疾病概率为p2为例,在不购买保险情况下p2对应的B点支付费用w2、而购买保险后,由于风险被同样购买该保险的其他人分摊,使得需要费用从w2下降到wd,即是D点。某人通过购买保险节省一定费用。
2、我国国情要求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平均社会生产力还到不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在这种前提条件下,要实现全民医疗必然是痴人说梦,况且,就算是在老牌的发达国家英国,全民医疗的实行也因存在数多问题遭到诟病。另外,我国人口众多,就算人均年医疗仅为500元人民币,14亿人口的总和也达到700亿元。作为收入相对较高的群体,承担部分医疗费用是必要的。
3、满足人民对医疗效率和质量上一系列要求
我们都知道资源是有限的,对医疗来说,医疗设备以及医护人员都由国家分配完成显然缺乏效率。拿英国为例,一个慢性病的预约往往会排到几个月甚至几年之后,这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宗旨显然违背。因此,我们需要引入更有效率的方式。这就是医疗保险存在的目的。
(二)为什么不适用彻底的医疗保险制度
之前已经提到,我国处于发展中国家,我国人民平均收入与国外高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可同日而语,无力承受突发疾病带来的对家庭的冲击。而一味学习美国模式追求市场化,放弃国家在医疗领域的供给,无异于增加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同样的,中国人民自古就习惯于拥有强大的国家支持,和美国崇尚个人英雄的主流思潮不吻合,没有借鉴美国模式的基础。
另外,众所周知,人们为了规避在不可预见的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会更加倾向于存款而不是消费。而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出口,投资和消费中,我国的消费本来就占据这较少的份额,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如若进行完全市场化的医疗制度改革,加剧我国人民的不安全感,这必然导致我国消费进一步的萎缩,对我国经济的长足发展起到不利的作用。
(三)针对相对有保障的城乡居民,借鉴德国——市场和政府共同参与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1、德国模式以及德国模式的优势
德国模式是自由市场经济和广泛社会福利计划的结合。它主要由两大制度体系构成:一是法定保险,到1998年为止,法定医疗保险已覆盖90%左右的人口;二是私人保险,约占8%的人口参保。而另外2%的人口主要是公务员,其医疗保障主要由政府负责。德国也如英国,印度一样,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全民覆盖。
不同的是,德国的法定医疗保险机构是受国家保护的私人公司——疾病基金会,它们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法定义务界限标准,实行自负盈亏,自我管理的自主经营,并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
为了防止疾病基金会为了利益而排挤有风险的参保人,也为了引导公平竞争的市场,国家法律规定如下:(1)这些基金会不得对参保人进行风险选择,即是,各种年龄各种健康状况的公民都有投保权利,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疾病基金会。(2)保险费由雇员和雇主各负担50%,这就充分体现集体主义和社会义务。德国从2004年开始实施《法定医疗保险现代化法》,对医疗保险体系的主要支柱——法定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革新。医改的原则是在继续坚持团结互助、社会共济的基础之上,增强国民对医疗健康的“自我责任”:一方面鼓励投保人积极参与疾病预防和及早诊治计划,一方面要求投保人个人承担部分医疗费用。(3)缴费标准是根据税前工资收入的变化而浮动,税前工资有底线,不到底线的免除缴费义务。(4)退休人员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缴纳保险费,其中养老基金承担50%。
可以说,德国走的是一种中立的路线,既不是英国那样的社会性质团体性质强烈,也不像美国那样由市场占据这主导地位。而是一种中庸的态度,将计划和市场较为完美的结合起来。
德国法定医疗保险体系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优点:
首先,患者就医方便。投保人无论在乡村还是城市,均可就近就医,享受到基本同质的医疗服务。
其次,投保人拥有较大的自由选择空间,可在300多家法定医疗保险公司之间选择最满意的保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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