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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视角下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3)
http://www.100md.com 2011年5月15日 周晓唯 张波
    参见附件。

     然而,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并不是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都越大越好,即使完全的监管力度也不可能完全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况且在一定的预算约束下,支付完全的监管力度也是不现实的。所以,就需要政府寻找一个监管力度与处罚力度的最佳组合点。

    (二)提高政府的监管技术

    由公式(6)我们可以看出,当其他条件不变时,政府的监管技术与监管力度正相关。说明监管技术越强,政府能提供的监管力度就越大;监管技术越差,政府能提供的监管力度就越小。在一定的监管技术水平下,要想达到一定的监管效果,需要提供的监管力度越大,支付的监管成本就越高。倘若政府在一定的成本约束下,只能提供一定的监管力度,此时政府的监管技术水平越高,监管所能够达到的效果就越明显或者越好。如果不提高自身的监管技术水平,只强调加强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那只能事倍功半。

    监管技术大体包括:监管方式、监管技术设备和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等方面。因此,提高政府监管技术必须从这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当前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方式是以事后处理为主,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因此,需要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对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长期有效地监测与分析,及时把握危害因素的动向,防患于未然,也可以减少事后监管的成本。其次,有些不安全食品给人体带来的危害是很明显的,而有些食品的危害平时不易察觉,时间长了就会给消费者造成严重伤害。因此,要对潜在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分析,必须要有相关的监测和检验设备。面对不断变化的生存环境,如果相关监测的技术不能与时俱进,就不能为监管者提供有效地技术指导,即使投入再多的监管人力也只能是徒劳。最后,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从事一线监管工作,如果监管人员业务不熟,对于食品中相关的危害性因素掌握不足,就很难完成监管工作;更有甚者,如果监管人员与提供不安全食品的企业相互勾结,不但解决不了食品安全问题,还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如果监管人员业务熟练、素质过硬,则在检查阶段就能节省很大的成本,并且也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和树立政府信用。

    (三)构建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本文结论表明仅仅依靠政府监管是不可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的,还要构建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鉴于食品安全问题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政府需要建立一个信息披露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及时向公众通报市场销售的食品的安全状况,传播食品安全知识,曝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通过向信息弱势方提供足够的信息,使得食品安全市场中的负外部性得到抑制,正外部性得到一定补偿。

    2.在明确各部门具体监管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食品生产与销售的环节较多,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因此,明确当前食品生产与销售各环节监管机构的职责,加强各部门见协调,一方面有助于各部门提高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有助于各部门了解彼此的优势与不足,以便在综合治理过程中取长补短、互通有无;还有助于各部门及时发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帮助其完善监管工作,同时在出现问题后,也能减少各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现象。

    3.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与舆论监督功能。从社会成本的角度考虑,仅仅依靠专门监管机构来监管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成本是非常高的。因此,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功能,培育和宣传诚信的商业氛围。尤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功能。相对于广大消费者和政府,行业协会是“内部人”,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优于来自外部的监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重新审视协会的定位目标,主动承担起行业自律监管职责。通过行业协会建立起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借助集体的力量宣传与普及道德原则。

    4.鼓励消费者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举报。鼓励消费者举报实际上就是借助私人监管的力量来抑制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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