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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中药材贸易现状及未来
http://www.100md.com 2011年6月17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530期
     随着大陆与台湾“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的签订,两岸贸易已步入“快行期”,虽然中药类商品尚未纳入合作架构协议,但中药材贸易一直是两岸贸易不可缺少的一环。特别是台湾地理位置特殊,中药材资源有限,造成台湾对大陆中药材需求日趋旺盛,依存度日益提高。据报道,来自大陆的药材中有6.2%用于生产中药制剂,30%用于食品加工(香料、调味料和保健食品原料),33.8%用于中药房(中医师方剂、药膳食补方剂和民俗疗法原料),30%用于动物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原料和环境卫生用品原料等方面。

    进出口贸易稳中有增

    台湾一直是我国大陆中药出口的主要地区之一,出口产品以中药材及饮片为主。2001~2010年,大陆对台中药材及饮片出口额占同期中药类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63%~85%,且整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2010年,中药材及饮片对台湾进出口总额达6403万美元,同比增长58.3%;其中,出口额为6095万美元,同比增长60.7%。从单品种来看,台湾目前用量最大的药材有人参、当归、枸杞和黄芪。2010年,枸杞对台出口量同比增长26.8%,出口额同比增长116.3%。进入2011年第一季度,药材价格依然延续去年大幅上涨的趋势,导致上述几种药材对台出口数量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但具体发展态势仍有待观察。

    源头检测不遗余力

    药材原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成品的优劣,因此,近年来台湾地区卫生主管部门加强了对进口中药材的管理,如中医药委员会下设中药组负责中药材品质管制和安全管制,药物食品检验局设立中药生药学组,进行生药药材的鉴定、检验和品质调查等。

    限制包装标示。大多市售中药材为散装,易滋生霉菌影响中药材品质,因此,卫生主管部门决定对常用中药材限制包装标示。截至2008年,要求包括甘草、川芎、肉桂、杜仲、党参、黄芪、天麻、续断等324项进口及市售的中药材及饮片,其包装或标签应标示品名、重量、制造日期、有效期、厂商名称及地址,以有效管理源头,提高中药材质量。

    编辑《中华中药典》。针对中药材受污染及有害物质残留的现状,自2002年起,台湾卫生主管部门责成药物食品检验局负责监视并检测中药材污染情况,2004年责成中医药委员会收集各国中药品质标准。随后将203种中药材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和微生物限量、黄曲霉素含量、二氧化硫残留、马兜铃酸含量及检测等数值的调查研究结果汇编成《中华中药典》,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药典为台湾中药厂商提供了依据,凡进口、生产的中药品质与规格须符合其规定。

    重金属限量方面,2004年台湾卫生主管部门公告杜仲、枇杷叶、肉桂、桂枝、白及、白加皮等7种中药材必须加做重金属检测,并对其限量标准作了规定:镉, 百拇医药(卢玉美 罗扬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