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部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全国部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电视电话会议会场
2011年7月25日,在北京,全国部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召开。会议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主办。中宣部等八部门部(局)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对卫生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提出了明确要求。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讲话
陈啸宏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医疗卫生单位属于社会公共场所,服务人群特殊、人员密集、流动量大,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高。同时,医疗卫生单位内大型电器设备多,配备了一些特殊检查、化验等所需的有毒有害危险品和试剂,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据统计,卫生系统引起火灾的最主要原因是电气,其次是违章操作,还有用火不慎及吸烟等其他原因,都给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消防安全形势,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以慎之又慎的态度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坚决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陈啸宏提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各个层面,明确单位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由管理人员、部门消防员、保安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队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安全生产相关预案,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和伤员救治工作,定期组织安全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要实行问责制,对于因领导不力、消极应对、失职渎职引起本单位火灾事故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陈啸宏强调,要全力以赴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达到“人人受到教育、强化意识、掌握基本消防技能”,有效避免各种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一是在全体职工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单位局域网、宣传栏、广播等宣传阵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强化职工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对在职职工要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要进行岗前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特别要认真开展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用火培训,重点加强后勤管理、电气管理等工作人员培训。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火灾事故伤员救治的培训和演练。三是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要制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要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留隐患。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四是加强消防安全人员队伍建设。要充实消防安全力量,培育一批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行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的消防骨干。要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和巡查工作,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中宣部等八部门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公安消防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省、市、县三级宣传、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安监、公安等部门负责同志,消防部队官兵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