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骤停干预措施,哪些不宜常规用?
编者按:8月15日32期本报新社区头版《恢复骤停心律 点兵药物治疗》一文中,张向阳副主任医师为我们分析了一些药物在心脏骤停中的重要性和使用方法。本期继续邀请张向阳副主任医师为读者分析哪些干预措施(或药物)不宜在心脏骤停中常规使用。《2010 美国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提到,在心脏骤停的干预中,有些措施的获益并未能得到高水平证据的支持,临床使用中仍存在争议。下列干预措施(或药物)不推荐常规使用。
阿托品
硫酸阿托品可以逆转胆碱能受体介导的心动过缓和房室结阻滞。尚无前瞻性对照临床试验来研究停搏和心动过缓的无脉电活动中的使用阿托品。一些证据级别较低的临床试验,对心脏骤停患者常规使用阿托品的效果,意见不一致。
也没有证据表明,心动过缓或停搏的心脏骤停者中使用阿托品会有不良后果。目前的证据表明,无脉电活动或停搏时常规使用阿托品可能无益(Ⅱb类推荐,B级证据),故心脏骤停处理流程中没有提及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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