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模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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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日
摘 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面临着许多困难,医疗费用过高是最突出的一个,要解决这个问题,医保合作是关键。本文提出了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的几种模式,并对每种模式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 医保合作 模式
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是解决现如今商业健康保险赔付的医疗费用过高的关键,而二者的合作可以采取多种模式,不同的模式对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来说都需要注意不同的问题。下面就每种模式进行详细分析。
一、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进行合作
1.合作方式
该方式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与各级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达到合作的目的。协议的内容要包括保险公司和医院相应的权利、义务。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需要在商业健康保险的保单中规定若被保险人患一般疾病,须在指定的医院就医才能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补偿。而对于医疗服务机构而言,则需要合理地为病人进行治疗,并且主治医生则不能帮助病人造假医疗费用,提高病人的诊断率和治愈率,从而能够达到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
2.合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这种方式的合作要求建立良好的相互监督机制。医院需要监督保险公司是否严格按照协议的说明,要求被保险人患病时在该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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