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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91036
皮肤病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0月1日
     作者简介:

    于怀岸,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生于湘西农村,做过农民、打工仔、流浪汉、报社记者、文学期刊编辑、自由撰稿人等多种职业。出版有长篇小说《猫庄史》《青年结》,中短篇小说集《远祭》《想去南方》等。

    故乡 恍惚中的时间与人

    中巴车开到护佑路时,有人喊踩一脚,我也随那人下了车。脚一粘地,天空中遮住太阳的那朵乌云刚好也散开,对着我劈头盖脑地泼洒下一大片刺眼的强光,我顿时赶紧眯起眼睛。待睁开眼睛时,面对白晃晃的阳光,惨白的水泥路面,我的头有些眩晕,人也恍惚起来。

    这里是我的故乡吗?

    我真有整整十年没回过这里吗?

    让我眩晕和恍惚的不是我的眼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恰恰相反,十年的时光在这里像凝固了一样,护佑路还是原来的护佑路,那样逼仄,那样凹凸不平,两边的楼房还是原来的低矮、灰暗,人行道上的樟树,也似乎没有长大多少,耷拉着一点也不繁茂的枝叶,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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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株根本就遮挡不了一丝阳光的树下等车,五分钟过去了,没来一辆的士。街面上也没人,空空荡荡的。六月的大阳正当顶,晒得我裸露在外的皮肤有些焦灼、痛痒,我的头上脸上开始冒出大滴大滴的汗水。我没时间再伤感,左手拧起小旅行包,迈开大步回家。我得走过大半条护佑路,过西门大桥,穿过示范街和乌龟巷,再爬近几十级台阶,才能到家。

    走上西门大桥时,我往南面看,才发现这座小城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变化的,从那边一片灰蒙蒙的平房后面突兀地冒出了一幢幢连成一片的崭新的高楼,连绵了约好几里,看起来像是座新城,或是一片高尚住宅区。

    时间不可能静止不动,寒暑交替,地里总得长些东西出来,不管是庄稼、野草还是楼房,人也一样,也会生长和衰老,譬如我自己,十年前还是一踌躇满志的青年,现在已经是一个身心疲惫的中年人了。当我从紧贴着的桥拦转过身来时,肩膀被人重重一拍,吓了我一个激灵。回头一看,是个西装革履的富态的中年男人。我不认识他,很疑惑地看着他。在这座边地小城,像这样富态的人近年来虽然不少了,但像这样大热天穿笔挺西装,白衬衣,连领带也系得端端正正的实在是满城找不出几个来。当然,这是我十年前的记忆,但十年后的今天也还没发明带空调的西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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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迅速启动大脑搜索系统,脑细胞里没有储存这个人的形象,我肯定不认识他。而他却像跟我极熟识似的,很有派地微笑着注视我。

    他肯定认错人了,我想,就没声好气地说:“你谁呀,干嘛?”

    他说:“你不是许子民吗?嗨,好多年没见到你了!”

    我愤怒地说:“你才是许子民呢。”这人可能是个编子,跟他黏乎上了说不定会给你推荐什么子虚乌有的产品或者保险,说完我就快步往前走。

    他追了我几步,再一次从后面扳住我的肩膀说:“急什么嘛,真不认得我了?”

    我有些愠怒,用右手把他的手从我的肩头上使劲甩开,气急败坏地说:“你谁呀,要干嘛?”我把左手里的旅行包放下,握起拳头,一副他若再纠缠就不客气的架式。

    他不怒,仍笑,但声音高了一些,说:“耍什么万子,你不就是赵猎狗赵愚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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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古脑把我的小名大名全报出来了。一点没错。 赵猎狗是我,赵愚民也是我。我就是赵猎狗,我也是赵愚民。我表情尴尬地问他:“你是……”

    看来他曾经跟我熟的很,但我实在想不起他是谁了。我离开小城已经快二十年,连这次算上只回来过三次,第一次起码不下十五年了,第二次是十年前,而且每次回来呆的时间都不长,见的亲戚朋友也不上十个。

    他看到我态度大转弯,亲热地掏了我一拳,说:“我是李明博啊,记起来了吗?”

    李明博?这不是韩国总统的名字嘛。这人又在搞怪,像一开始叫我什么子虚乌有的许子民一样。他显然看出了我以为他在调侃我,说:“我真是李明博呀,你不记得了,那时你们都叫我豇豆精。再想想,那年我在你家里洗澡,差点死在你家里,把你和你妈吓得脸都青了……”

    我脑子飞速地转动。哦哦,豇豆精,瘦不拉叽,噢噢,是在那个大修猪桶里,哈哈,想起来了,豇豆精的大名还真叫李明博。我再一次仔细地打量他一阵,才说:“你那时那么瘦,现在咋这么壮,都挂不上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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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是呀,是呀,都多少年没见了。”

    我说:“十多年了吧。”

    “整整二十一年了,高中毕业后就再没见过。”他说,“听说你在广东那边发大财了,做鸡头还是做包工头,哈哈,听人说的,不晓得靠不靠谱。”

    他嘴上又不正经起来。

    我只是尴尬地笑,说:“哪里,哪里,混口饭吃。”

    他问我要了电话号码,在手机上存,存完,不放心似地回拔了一次,听到我手机响后,再一次拍着的我肩说:“我有事,先走一步,哪天找几个178的老同学,一起聚聚吧。”

    我提起旅行包随口答道:“好,好!”

    他扭头就走,一副比我还匆忙的样子。这时我才看到他的身后徐徐地跟来一辆黑色的奥迪车,车停下,他打开车门,坐进去前又回过头来冲着我问:“要不要送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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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指着前面的山坡说:“在那上面,车也开不上去。”

    他说:“那就哪天聚,我打你电话,到时把杨美霞也喊上。”

    我像挨了一枪,浑身一震,愣住了。李明博的车开得无影无踪后,我还没反应过来,我像个傻逼一样在大太阳底下挨晒。

    记忆 不去揭它依然存在

    不错,李明博确是我的同学,高中同学。我一时认不出他,是因为他从豇豆精变成了大块头,从穷小子变得衣冠楚楚,人模狗样,这情有可原。但听他报了名字我还想不起,那是因为这些年来我根本就没想起过他。我几乎把他从记忆里抹去了。

    当然抹去的远远不止他一个人。

    我才四十来岁,认为自己还没老,所以一直拒绝怀旧,更是排斥回忆。虽然我的职业时不时地需要加一点回忆作佐料,但我能够很好的撑控,我总是揭头取尾,中间的一段绝对不碰,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写作者(从不敢说我是一位作家),我只写自己的童年记忆和青年经历,而十四岁到十九岁这段被称之为青春期的时期却被我有意屏蔽了。或者,也可以说,我把它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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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我一直远离故乡,不愿意回来,回来后也不愿意出门,就是避免碰到熟人揭开这段记忆。这些记忆当然是一块令我不堪回首的伤疤,就像我曾经长过疥疮留下的白亮的疤痕一样,藏在身体的某处皱折里,不想今天猝不及防,被李明博一把揭开了。这就使得我明白了一个事实,屏蔽得再好,埋葬得再深,记忆储存于脑细胞里,不可能真正抹得去的,就像文件夹保存在计算机里,只要轻轻地一触碰,它就会自动弹开,呈现于你的眼前。除非把它删除掉,如果有这样的脑部手术,可以切除某一时期的记忆,我愿意花钱去做。

    可惜没有。

    我以为我把杨美霞也从记忆里抹去了,事实上是自己骗了自己二十年罢了。

    我极力回避回忆十四岁到十九岁的整个青春期,就是我与杨美霞的同学期。从初中到高中,差不多六年时间。确切地说,是五年半时间,因为高三上学期未我就自动退学,南下务工去了。

    我退学南下务工,就是与杨美霞有关,也与李明博有关,当然,前者是主要关系,后者是次要关系。但也可以反过来说,李明博是因,杨美霞是果。如果没有李明博,也许就没有我后面的退学,更有可能的是,我就能考上一个专科或者三本之类的学校,现在在我们县的哪个部门或哪个中学为“人民服务”,当然,也有可能成了一个失业的下岗分流人员。

    如果真的那样,杨美霞也可能会是我的老婆。此时,我和她正在一间房里的一张床上相互搂着睡午觉,或者因为一件什么小事正瞪鼻子上脸地干仗。

    先说杨美霞吧,暂且不管李明博,不管大腹便便衣冠楚楚的他现在是个官还是个商,我都要把他放到后面去叙述。其实,对现在的杨美霞我也一无所知,除了她的年纪,工作,家庭,甚至她长成了什么样子,依然清秀苗条,还是大胖脸水桶腰的中年妇女形象了,我都不知道。要说她,不回忆是不行的,既然记忆已经被人揭开了,就索性揭个底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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