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配套改革遏制药品暴利
□ 廖海金
价高成因
据央视报道,日前,一种名叫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的药物从出厂价到医院的终端价格,中间环节利润高达2000%以上。专家指出,政府实行药品招投标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结果却被利益团体钻了空子。
价高成因
继去年“天价芦笋事件”之后,这次“暴利药”的再次曝光,又一次将药价虚高问题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据报道显示,这种现象并非个案,多家药企生产的多个药品,从出厂价到医院终端价的中间环节均存在10~20倍不等的暴利。
由此看来,药价虚高已不再是药的问题,而是体制的问题了。诚然,如果只是某个药品暴利,尚可归结为某一环节出现漏洞,但是当不少药品都出现暴利,而且暴利惊人,不能不说医药管理机制有问题。难怪业内人士会直言不讳地指出,药价虚高源于现行医药卫生体制存在的弊端以及药价管理体制的不合理。
, 百拇医药
据统计,我国2010年卫生总费用为19600亿元,人均达1500多元,5年间平均增长13.6%。我国医药费用中药品所占比例极高,有研究显示,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使用的药品种数在不同时期差别并不大。因此,导致药品费用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药价的上升。
而药价虚高指的是政府规定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或企业自主制定的药品零售限价或企业自主制定的药品零售价格远远高于其社会平均水平,使药品最终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成本水平的价格出售。
药价虚高固然有药价管理原因,但这只是表象。
众所周知,药品是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各国政府都对药价进行必要的管制。而我国对药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由于药品政府定价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医疗机构的双重垄断等因素导致价格管制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以致失灵。从多年的药品定价过程来看,药品定价,常常是解决一个问题后就出现一个新问题,“按下葫芦浮起瓢”。
, 百拇医药
为了治理药价虚高的现象,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的降价措施,但几乎每次降价均未能触及医改的核心,当然也无法达到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在现行的医药流通体系和医药供应链中,医药厂商、医院、医师、患者、医保机构,这些本来应该平等博弈的市场利益主体由于话语权和信息获取权的严重不对称,形成难破的利益格局,在这一格局中,政府各种消除“药价虚高”的举措在“潜规则”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殊不知,由于我国药品定价的原则是社会平均成本加利润的原则,而其中的生产成本一般皆由生产厂家自行上报。显然,在制定药价过程中,政府处于信息劣势地位,按照企业申报的成本进行核定,也为一些企业虚报成本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政府制定的价格远高于合理价格水平。
为此,国家政策改弦易辙,采取药品最高零售价的定价原则,同时结合招标采购来控制价格。然而,集中招标采购后,药品的定价权由谁确定仍然是个谜,政府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照顾到了那些操作规范、技术先进的生产厂家,有些厂家却因此可以搭便车,最高零售价的定价策略既起不到优胜劣汰的作用,还会造成不同厂家药价“就高不就低”,结果从一开始就埋下了“药价虚高”的祸根。同样的症结也出现在招标采购环节。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参考标准,政府部门制定的招标采购价也难脱“最高零售价的悖论”。更何况,由于参与的各家医院采购药品的种类、数量和品种并不透明,很容易导致医院与招标厂家二次谈判,鉴于医院的强势地位,谈判的厂家还会进行再次让利,最终的结果就是医院以低于招标采购价拿到药品,最后以招标采购价15%的加成销售给患者。而这一运行法则使得医院即使是在药品零差率的约束下也能将药品以“虚高”的招标采购价销售给患者,从而保证医院的药品销售收入。
, 百拇医药
同时,因为价格管制,制定药价政策和医院制定的固定毛利率(15%)加价政策在客观上起到了价格垄断的作用,破坏了市场价格机制。在这种利益驱动下,医院乐意进高价药,医生喜欢开高价药,患者被迫吃高价药的现象也就不为怪了。
科学管制
以上不难看出,我国药价管制政策失灵的原因不仅仅在于政府定价本身,更在于医药卫生体制造成的竞争非均衡性,其阻碍了药价管制政策的传导。因此,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实行科学的价格管制,改善管制政策的传导机制。
一方面,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价格主管部门不能仅仅以生产企业上报的成本资料为定价依据,更应建立严格的成本监测体系。可通过专家评估、行业评审等制度确定药品成本价,同时增强定价过程的公开化、民主化,防范制药企业虚报成本。另一方面,完善药价管制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机构规避价格管制的可能性。
此外,进一步平衡企业链上竞争强度。要打破医疗机构垄断地位,实行医药分业,解决医院“以药养医”问题;加大药品生产准入管理力度,引导药品生产企业良性竞争环境的形成;取消药品的加成管制,只制定最高零售价,让生产流通的行为恢复到市场化的自由中。市场本身就具有巨大的调节能力,让渡于市场才能使市场规律发挥出作用,才能够制定出和谐、合理、合规、合法的药品价格体系。, 百拇医药
价高成因
据央视报道,日前,一种名叫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的药物从出厂价到医院的终端价格,中间环节利润高达2000%以上。专家指出,政府实行药品招投标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结果却被利益团体钻了空子。
价高成因
继去年“天价芦笋事件”之后,这次“暴利药”的再次曝光,又一次将药价虚高问题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据报道显示,这种现象并非个案,多家药企生产的多个药品,从出厂价到医院终端价的中间环节均存在10~20倍不等的暴利。
由此看来,药价虚高已不再是药的问题,而是体制的问题了。诚然,如果只是某个药品暴利,尚可归结为某一环节出现漏洞,但是当不少药品都出现暴利,而且暴利惊人,不能不说医药管理机制有问题。难怪业内人士会直言不讳地指出,药价虚高源于现行医药卫生体制存在的弊端以及药价管理体制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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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2010年卫生总费用为19600亿元,人均达1500多元,5年间平均增长13.6%。我国医药费用中药品所占比例极高,有研究显示,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使用的药品种数在不同时期差别并不大。因此,导致药品费用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药价的上升。
而药价虚高指的是政府规定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或企业自主制定的药品零售限价或企业自主制定的药品零售价格远远高于其社会平均水平,使药品最终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成本水平的价格出售。
药价虚高固然有药价管理原因,但这只是表象。
众所周知,药品是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各国政府都对药价进行必要的管制。而我国对药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由于药品政府定价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医疗机构的双重垄断等因素导致价格管制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以致失灵。从多年的药品定价过程来看,药品定价,常常是解决一个问题后就出现一个新问题,“按下葫芦浮起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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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治理药价虚高的现象,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的降价措施,但几乎每次降价均未能触及医改的核心,当然也无法达到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在现行的医药流通体系和医药供应链中,医药厂商、医院、医师、患者、医保机构,这些本来应该平等博弈的市场利益主体由于话语权和信息获取权的严重不对称,形成难破的利益格局,在这一格局中,政府各种消除“药价虚高”的举措在“潜规则”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殊不知,由于我国药品定价的原则是社会平均成本加利润的原则,而其中的生产成本一般皆由生产厂家自行上报。显然,在制定药价过程中,政府处于信息劣势地位,按照企业申报的成本进行核定,也为一些企业虚报成本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政府制定的价格远高于合理价格水平。
为此,国家政策改弦易辙,采取药品最高零售价的定价原则,同时结合招标采购来控制价格。然而,集中招标采购后,药品的定价权由谁确定仍然是个谜,政府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照顾到了那些操作规范、技术先进的生产厂家,有些厂家却因此可以搭便车,最高零售价的定价策略既起不到优胜劣汰的作用,还会造成不同厂家药价“就高不就低”,结果从一开始就埋下了“药价虚高”的祸根。同样的症结也出现在招标采购环节。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参考标准,政府部门制定的招标采购价也难脱“最高零售价的悖论”。更何况,由于参与的各家医院采购药品的种类、数量和品种并不透明,很容易导致医院与招标厂家二次谈判,鉴于医院的强势地位,谈判的厂家还会进行再次让利,最终的结果就是医院以低于招标采购价拿到药品,最后以招标采购价15%的加成销售给患者。而这一运行法则使得医院即使是在药品零差率的约束下也能将药品以“虚高”的招标采购价销售给患者,从而保证医院的药品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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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因为价格管制,制定药价政策和医院制定的固定毛利率(15%)加价政策在客观上起到了价格垄断的作用,破坏了市场价格机制。在这种利益驱动下,医院乐意进高价药,医生喜欢开高价药,患者被迫吃高价药的现象也就不为怪了。
科学管制
以上不难看出,我国药价管制政策失灵的原因不仅仅在于政府定价本身,更在于医药卫生体制造成的竞争非均衡性,其阻碍了药价管制政策的传导。因此,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实行科学的价格管制,改善管制政策的传导机制。
一方面,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价格主管部门不能仅仅以生产企业上报的成本资料为定价依据,更应建立严格的成本监测体系。可通过专家评估、行业评审等制度确定药品成本价,同时增强定价过程的公开化、民主化,防范制药企业虚报成本。另一方面,完善药价管制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机构规避价格管制的可能性。
此外,进一步平衡企业链上竞争强度。要打破医疗机构垄断地位,实行医药分业,解决医院“以药养医”问题;加大药品生产准入管理力度,引导药品生产企业良性竞争环境的形成;取消药品的加成管制,只制定最高零售价,让生产流通的行为恢复到市场化的自由中。市场本身就具有巨大的调节能力,让渡于市场才能使市场规律发挥出作用,才能够制定出和谐、合理、合规、合法的药品价格体系。,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