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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中西医结合“三原则”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2月8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624期
     在11月底结束的全国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研讨会暨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提出,中西医结合之路要走得扎实,需坚持取中西医两者之长,坚持开放包容,坚持实践标准三项原则。

    坚持取中西医两者之长

    中西医结合之所以能够在众多非议下坚持走到今天,其动力就在于使两者优势互补。从科学研究的角度看,优势互补体现的是科学研究的先进性原则。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探索真理,不断向真理逼进。而优势互补就是将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科学结合,以形成更具优势的方法和手段,只有如此才可能推动科学的进步。

    中西医优势互补,表现在方法论上是系统观与还原论的互补;在病情判断上是宏观证候与微观病理的互补;在治疗方法上是整体调节与局部改善的互补等等。辩证地看,因为存在互补,就说明两者各有所短。应取彼之长,变落后为先进,变弱势为强势。
, 百拇医药
    当下的一些中西医结合,形式上是中西医两法或两药的结合,实际则不然,因为在结合上并没有真正取两者之长,对临床疗效没有实际提高。

    “优势互补”是需要科学分析和论证的,不是简单的对号入座。之所以非议不断,也是因为中西医结合在某些情况下过于随意,甚至泛滥。常见的情况便是不论什么病,处方都是中药加西药。不科学的结合,不仅疗效得不到提高,反而还会增加不良反应。

    坚持开放包容

    开放包容本来就是科学研究的基本特征。开放,表明研究体系不封闭;包容,表明自己海纳百川的学术态度。科学研究的发展进步,学科之间的相互交流、渗透和借鉴既是其规律也是其动力。

    中医与西医是医学的两个分支,学科属性最为相近,两者之间的开放包容性应该说是最大的。但是对两者的结合,学术界仍然存在较大的认识分歧。其实,对科学的发展预期很多情况下是不确定的,对待中西医两者的融合问题也同样如此。正因为不能确定,说明中医与西医不一定就不能通约,而且当下的结合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所以我们不要急于下结论,要留出足够的时间让大家去研究、去探索,最后让事实来评判。过早和过多地干预二者的结合,不仅会影响和阻碍医学的交流和发展,也说明我们在对待科学的态度上缺少足够的开放性和包容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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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开放包容既然是一种科学精神,就不可能失去科学标准。也就是说,在中西医结合上,一定要严格按照科学原则和逻辑进行。对于那些违背先进性原则的结合,甚至是结合泛滥,则是不能包容的。

    坚持实践标准

    曾有不少人认为,中医所以西化,很多情况是因为中西医结合的不断扩张造成的。如果认同以上观点,就等于承认应限制中西医结合的发展。但科学的探索是自由的,对真理追求也是无止境的。限制科学的探索就等于阻碍对真理的探索。如果承认中西医结合是科学的,其发展就不应当受到制约。那么如何验证中西医结合的科学性?学术上的争论是缺少说服力的,唯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中西医结合的实践标准,说到底就是以临床疗效为真理标准。中西医能不能结合,结合得科学不科学,最终要用疗效来说话。中西医结合的疗效标准,要求不仅有疗效,而且要求疗效要达到最佳水平。如果疗效并没有因为两者的结合而得到提升,这种结合是不具有先进性的。

    提出实践标准,可以消除一些无谓之争,避免空谈,把中西医结合的研究引向实践,在实践中研究,用实践去验证。包括“中医研究”与“研究中医”之间的争论,同样可以用实践的标准去衡量。有没有对中医发展有所贡献,以及贡献大小,都可以用疗效来说明。, http://www.100md.com(皋永利 山东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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