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市场一药多名“顽疾”仍存
漫画平平
12月1日,国家发改委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药品差比价规则》。这一将于明年1月全面执行的药价新规规定,纳入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药品必须按照剂型、品规、包装比价的方式定价。《药品差比价规则》规定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品,不得以名称不同、包装材料不同等为由,制定不同价格,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名称变相涨价。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不少药品改头换面后涨价外,市场上同一通用名、成分也相同,但因不同厂家出品,“一药多名”的现实下,对应的是每个药品间价格差异却不小。
选药技巧
凭首次就医经验
现在在药店买药就像在市场买菜一样方便,很多人有个头疼脑热总习惯自己上药房买点药吃。可药毕竟不是菜,不能随便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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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临床药物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著名药学专家孙忠实教授指出,消费者自行去药店买药前,最好有“首次就医经验”。这里的首次经验指的是:之前已经因为同样的症状去医院看过病,医生开过处方。首次就医医生处方上的药品可以为患者下次购药提供很大的参考借鉴作用。孙忠实提醒,如果患者没有首次经验,最好不要自行购药,应先去医院看病让医生诊断后开处方,以免乱吃药反而贻误治疗时机。
需对症用药
不同的药物会针对不同的病因和病症,因此患者买药用药都必须看清药物的适应证,以便对症用药。这一点对于OTC药品(非处方药品)尤为重要。如同为感冒药,新康泰克属于解热镇痛类,板蓝根是抗病毒类,头孢霉素则是抗生素类,如果只是跟着电视广告走,不但治不好病,反而会出现其他的健康隐患。
在用法和用量上,如果患者是自行在药店买的OTC药品,应当严格按照药盒上的标注用药。而对于医生处方的药物,还应注意有些医生在开药时用笔在药盒上标注的用法与用量。一般医生的标注和嘱咐跟药盒上的标注都会一致,但有些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作适当的调节,这时就应该以医生的叮嘱和标注为准。如果有医生标注的用法与用量的药盒,就一定不要将其丢弃,以免造成用药剂量的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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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要避免重复用药。在一药多名的情况下,一定要认准通用名服用药物,以免重复用药导致过量服药造成身体伤害。不少人感冒后习惯同时吃几种感冒药,认为总有一种感冒药有效。其实很多复方感冒药都含有相同或相似的成分,多种感冒药同服容易发生重复用药,引起药物过量中毒。比如很多感冒药中都含有阿司匹林,但过量服用可引起呼吸急促、恶心呕吐,甚至耳鸣、耳聋,尤其是儿童应慎用;另外,含扑热息痛的复方感冒药就有十多种,过量或长期服用也可造成身体危害。
选择品牌药
泰诺、百服咛、必理通其实都是一种药,通用名为“对乙酰氨基酚”;感康、999怡克、泰克也是同一种,通用名为“复方氨酚烷胺”;胃舒达、保胃健等药,通用名为“法莫替丁”……目前在我国,同一种通用名药品,常常有几十家甚至数百家企业生产,消费者该如何选择呢?
孙忠实指出,买这类药品时,千万不要一味图便宜,因为虽为同一类药,但不同药厂选用的原料不同、生产技术差异等还是会造成产品质量上的差异,所以消费者应首选知名药企生产的品牌药。此外,感冒了就买感冒药,牙疼就买止疼消炎类药,如果药店人员推荐的药品跨度太大,最好不要听从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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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国药准字
现在药店一些店员面对上门来买药的消费者有时甚至会将保健食品推荐给患者,所以消费者还需睁大双眼,认清“药”字牌和“健”字牌。
每种药品的每一规格都有一个批准文号,这个号码相当于人的身份证号。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1个字母+8位数字。
现在最容易与药字号混淆的便是“食字号”,它又分为食字号和食健字号两种。食字号是指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通常标示为“卫食准字[年号]第×号”。食健字号指的是保健食品,通常标示为“国食健字+数字”或“某省简称+卫健用字+数字”。食字号和食健字号的产品都不能宣传药品的治疗功效。患者在买药的时候,为防止上当受骗,一定要认准国药准字号。
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锋告诉记者,保健食品只能起到保健作用,如果患者要治病还需买正规的药准字号产品。最好的分辨方法是首先找“OTC”标志。其次,无论药品还是非药品,都会在外包装上注有批准文号,注意识别究竟是“国药准字”还是“食”字、“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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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迷信“高价药”
一些消费者在选择药品时往往认为价格高的、进口的药品效果会更好,但专家指出,这是一种认识误区。消费者应根据不同的疾病选用恰当的药品,尽可能减少不良反应,扩大治疗的正作用,这才是用药的基本原则。
实际上,药品的价格是由原料采集难度、生产工艺难易、产量大小、销售范围和包装质量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它与药物疗效的高低、质量的优劣并不能完全画等号。而任何一种药都有治疗作用和毒副作用,用药应该把握两点:一是治什么病用什么药。非处方药看了药品的说明书可以因病施药,但是处方药一定要通过医生的诊断、诊疗以后提出一个具体治疗方案再按方案用药;二是要注意看药品使用说明书。什么情况不能用,哪些药和哪些药不能合用,都是药品说明书最重要的内容。
认准药物成分
, 百拇医药 一般人都不太关注药物成分,因为药物成分比较专业,普通人看不懂,但是有些特殊的人群对于特殊的药物成分敏感,如部分人对乙醇敏感,在买药的时候就要特别留意药物成分,以免引起过敏。
另外,药物大多存在副作用,除药物本身的特性外,还与用药者的体质、年龄、脏器功能健康状况等有关。阅读不良反应,能加强用药时的自我监测,在出现不良反应后及时采取措施。
还要关注药物的禁忌证,禁忌证指的是忌用、禁用该药品的人群或疾病情况。如孕妇服用了某些药品就有可能导致其流产或胎儿畸形。
药品的存放也直接影响药品的有效期限。一般要根据不同的药品选择不同的存放环境。总的来说,药物应储存在干燥、清洁、避光、阴凉的地方。
一药多名弄晕消费者
必理通、百服咛、泰诺林、散列通、散利痛……这些大家熟悉的药名,你知道它们其实是同一种药吗?因为它们拥有同样的通用名——对乙酰氨基酚,别名为扑热息痛。随着药品生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药多名”早已司空见惯,同一种药少则三四个、多则有五六十个名称。虽然早在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出台相关规定遏制“一药多名”现象,但在记者的调查走访中发现,这一“痼疾”仍大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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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最近感冒头疼,她去药房买自己以前用过的一两块钱一盒的镇痛解热药——扑热息痛片,但药房销售人员却说这种药店里没有,给她推荐了另一款标价18元多的泰诺林,并说这两种药其实是同一种药。陈女士非常不解:“明明是两个名称,怎么是同一种药呢?如果说成分一样,那两种药怎么价格差这么多?”
陈女士仔细看药店货架上的药品,发现这一类药还有好几种:必理通、百服咛、散列通、散利痛……而且这些药因生产厂家、包装不同而价格各异,标价从五六元到十七八元不等。“这么多药,到底吃哪一种好?”面对琳琅满目却同一成分的药品,陈女士不禁有点犯难。
陈女士买药的经历,其实很多人都经历过。
近日,记者走访了京城几家药店后也发现,货架上五花八门的药品让人目不暇接,但是仔细一看,很多药品的成分却大同小异。抗生素货架上的欣达美、凯帝龙、凯福隆、喜福德、新亚太、赛福隆、治菌必妥,其实通用名是同一个:头孢噻肟钠。而抗心绞痛药物有十几种:丽珠欣乐、德明、莫诺确特(缓释片)、异乐定、异乐定长效、德脉宁(缓释胶囊)、益辛保、艾狄莫尼(缓释颗粒)、单硝酸异山梨醇酯、安心脉、臣功再佳、莫诺美地、依姆多异乐定等,它们也只不过是商品名不同,其实是同一种药:通用名为5-单硝酸异山梨醇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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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通用名药品价格差异大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药多名现象大多存在于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药品中,一些药品的生产厂家多达数百家。
7日,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输入“对乙酰氨基酚”进行查询,共查询到1449条记录,而生产“对乙酰氨基酚”的厂家可达数百家。
中华医学会临床药物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著名药学专家孙忠实教授表示,大家在认识药物的时候,首先会记住药物的名称。但很多人不知道药物其实有两个名称:通用名和商品名。通用名是指药物有效成分的名称,商品名是制药企业为其产品注册的商标名称。以常用药思密达为例,思密达是药物的商用名,蒙脱石散就是它的通用名。
药品的通用名是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药品必须标注其通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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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种药品由于生产厂家不同往往有不同的商品名,如罗红霉素就有红必克、严迪、必素林、罗力得、乐喜清、仁苏、芙欣、蓓克、太儿欣、丽珠星、浦虹、候舒等多个商品名。此外,往往很多通用名相同而商品名不同的药物,价格会相差很远,如主要成分和适应证都一样的氯霉素眼药水,不同品牌的价格从1.0元到9.0元不等。
孙忠实还提醒,患者在买药的时候最好能分清药物的通用名和商用名,免得花冤枉钱,也可以避免因重复用药而引起的毒副作用。另外,在选购时还要注意,现在同一通用名下,往往有十几种甚至几十种不同药企生产的药品,虽然都通过了GMP认证,药品质量也都是合格的,但实际上在药品的生产过程中,药厂选用普通药材还是上等药材,购买普通辅料还是优质辅料,采用旧技术还是新技术,还是会造成产品质量上的差异,所以消费者应首选知名药企生产的品牌药。
部分药品名称不规范
日常生活中,普通消费者总是对药品的商品名耳熟能详、张口即来,但对于药品的通用名却一无所知或叫不上口,这除了因通用名较为拗口外,和商家刻意宣传商品名也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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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就规定:药品必须使用通用名称,且在包装上显著标示,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的二分之一;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
尽管国家出台了规定,一些厂家也根据国家规定逐渐更换了药品包装,但仍存在刻意突出商品名,弱化通用名的现象。记者在一些药店调查发现,一些药品外包装上商品名的字体虽然比通用名小一些,但颜色要深,字体更粗,反而更醒目。以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整肠生为例,其通用名“口服地衣芽孢杆菌胶囊”虽然字体较大,但商品名“整肠生”却以更粗的字体出现,而且字体底部铺了蓝底,更为醒目。
业内人士表示,通常情况下,厂家给药品起商品名称,主要是为了方便宣传产品,树立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市场销售。如果严格规定所有药品都不得突出自己的商品名和商标,一些大型制药企业的品牌价值就无法得以显现,势必会影响到药品的销售量。这就是商家乐于突出商品名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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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将遏制“降价死”“马甲药”
记者采访中,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发改委此次发布的《药品差比价规则》主要针对的是那些“马甲药”,从而避免一些廉价好药一降价就从市场上消失。
专家指出,饱受老百姓诟病的高药价,其实并非所有药品,而是以“马甲药”为主的所谓的“新药”。他指出,发改委之所以要出台差比价规则,主要是因为此前发改委已经对药品连续进行了20多次降价,厂家对这些已被降价的相关药品,通过改剂型、更改规格去申报新药。原有的降价药停产,而所谓“新药”改头换面后就身价倍增,价格不仅没降,反而涨了好几倍。而这类药也被称为“马甲药”。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说起马甲药,最典型的要数诺氟沙星,原来只要几元钱,成分不变,或稍稍加一点成分,换个包装就变成了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新药。以前的对乙氨基酚片0.05元一片,而现在含差不多成分,换了个名字的散列通,一般10片装/盒,都得在6元钱左右。实际上,药的主要成分及疗效差别不大,可价格一下就涨了十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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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此次出台的新规,规定药品差比价,即“按照药品通用名称,选择有代表性的剂型规格,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他剂型规格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合理的差价比价关系核定价格”的管理方法。对于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品,《规则》出于防范企业通过变换名称变相涨价的考虑,也规定此类药物不得以名称不同、包装材料不同等为由,制定不同价格。
同时,《规则》还规定了临床常用剂型之间的比价关系以及不同含量、装量、包装数量之间的比价关系,用以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剂型或变换规格包装不合理涨价。
这一最新《规则》的出台,就是力图抑制相关药企通过改换剂型包装,进行变相涨价。
专家也指出,消费者要想避开马甲药陷阱,可以多了解一些药理知识,事先了解一下所购药品的主要成分或通用名,则可以在药店货架上更加理性的选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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