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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90862
关于《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的说明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月1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31日审议通过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现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就条例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技术客观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医疗活动产生的医患纠纷呈频发态势,严重影响了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探索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医疗纠纷,积极化解医患矛盾,既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

    为破解医疗纠纷难题,市政府于2007年制定了关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的政府规章,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探索,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公安、保监、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的医疗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1年2月底,全市共调处终结医疗纠纷1741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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