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采购最低价中标机制博弈研究(1)
参见附件。
摘要:在药品投标商对拟投标药品单位成本估计独立、不同分布的条件下,通过建立不公开保留价的药品采购招标最低价中标博弈机制模型,本文发现该机制博弈存在均衡解,而且参与投标的药品生产商越多,投标报价溢出成本部分越少;投标商的单位成本越低,期望支付越大。因此,只有设法让更多药品生产商参与竞标,才能能有效选择低成本药品生产商、降低采购成本、增加社会福利。
关键词:基本药物采购;最低价中标;拍卖;博弈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B
目前,药品采购管理领域的败德现象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1]。据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TI)估计,全球平均10%-25%的公共采购(包括卫生部门的采购)支出因为腐败而“丢失”,在一些国家因腐败和欺诈而“丢失”的药品甚至超过了2/3[2]。在实施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以前,我国药品价格的70%消耗在流通环节[3],相伴而生的是药价虚高,商业贿赂现象严重。
为了彻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其中关键环节是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绝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政府投入政策;规范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的集中招标采购配送[4]。旨在减少委托代理成本,缩短药品供应环节,降低购销成本,压缩流通利润空间,杜绝医药腐败现象。
自2001年,我国医疗机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以来,虽然药价有所降低,但是研究发现我国一些省公立药品采购与其他国家相比采购单价偏高。我国和蒙古与MSH和地区处在同一水平,马来西亚的品牌通用名药价格仅为我国通用名药价格的39%和35%,大约是MSH和地区的50% [5]。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公立药品采购系统招标不确定单一中标价及供应商,而是确定入围药品的价格区间,且获得单独定价权的原研药和品牌通用名药通过分层招标,不与通用名药同场竞价而致[5]。
目前,中国大陆绝大部分省市开始实行“一品一规一厂一商’的方式招标采购药品,即:一个药品只确定一个规格,招标小组预先筛选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厂商,然后通过招投标,一个药品只选一个药品厂商和一家配送商。中国香港地区在药品采购招标方面,已经实行最低价中标采购机制[6],具体实施规则:药品供应企业分别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同时投2份标书。经济技术标书主要对企业生产规模、配送能力、销售额、行业排名、市场信誉,以及GMP/GSP(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资质认证、药品质量抽验抽查历史情况、电子监管能力等指标进行评审,保证基本药物质量。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由价格最低者中标[6]。为了有效实现基本药品集中采购的效率,避免二次议价,减少再次寻租,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行最低价中标机制势在必行。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视角
最低价中标法是竞争性投标,有关竞争性投标的研究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用决策论的方法,基于投标者的立场,根据竞标者成本的不同分布及获胜概率的不同处理,来研究竞标者的估价和报价策略等,如文献[7];另一类是用博弈论(对策论)的方法来研究拍卖机制。最低价中标法理论上属于第一密封价格投标拍卖①,文献[8]基于拍卖组织者和社会计划者的视角,分析了配置效率与收入问题,在风险中性的投标者对称同质、投标者对拍卖品的估价独立、投标者之间无合谋、拍卖代理人无败德行为的条件下,指出荷式拍卖与第一密封价格拍卖,投标者的出价策略等价,同时提出了英式拍卖的密封等价形式,那就是第二密封价格拍卖②,并且指出四种拍卖机制的配置效率都是怕累托有效的。文献[9]修改了文献[8] 投标者估价的分布条件,得出了四种拍卖机制能给拍卖者带来同等期望收入的结论及直接显示原理。几乎与文献[9]同时,文献[10]也在文献[8]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投标者的估价分布条件,也得到了四种拍卖机制的期望收入等价结论,并给出了四种拍卖机制的均衡出价策略和卖方期望收益的一般形式。
文献[8]、[9]、[10]的假设条件仍然比较强,之后的研究不断放松了其严格的理论假设,在逐步逼近现实的条件下,丰富和发展了博弈论方法在拍卖领域的研究。文献[11] 将投标者的风险中性条件放松、而文献[12]对私人估价独立性的假设放松,得出四种拍卖机制的等值回报性不再成立,而是有一定的排序关系,并进一步对保留价和入场费的引入进行了讨论。文献[13]放弃投标者之间无合谋的假设,得出投标者参与合谋是占优策略、均衡时参与合谋的人数等于投标者的人数 ......
摘要:在药品投标商对拟投标药品单位成本估计独立、不同分布的条件下,通过建立不公开保留价的药品采购招标最低价中标博弈机制模型,本文发现该机制博弈存在均衡解,而且参与投标的药品生产商越多,投标报价溢出成本部分越少;投标商的单位成本越低,期望支付越大。因此,只有设法让更多药品生产商参与竞标,才能能有效选择低成本药品生产商、降低采购成本、增加社会福利。
关键词:基本药物采购;最低价中标;拍卖;博弈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B
目前,药品采购管理领域的败德现象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1]。据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TI)估计,全球平均10%-25%的公共采购(包括卫生部门的采购)支出因为腐败而“丢失”,在一些国家因腐败和欺诈而“丢失”的药品甚至超过了2/3[2]。在实施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以前,我国药品价格的70%消耗在流通环节[3],相伴而生的是药价虚高,商业贿赂现象严重。
为了彻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其中关键环节是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绝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政府投入政策;规范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的集中招标采购配送[4]。旨在减少委托代理成本,缩短药品供应环节,降低购销成本,压缩流通利润空间,杜绝医药腐败现象。
自2001年,我国医疗机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以来,虽然药价有所降低,但是研究发现我国一些省公立药品采购与其他国家相比采购单价偏高。我国和蒙古与MSH和地区处在同一水平,马来西亚的品牌通用名药价格仅为我国通用名药价格的39%和35%,大约是MSH和地区的50% [5]。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公立药品采购系统招标不确定单一中标价及供应商,而是确定入围药品的价格区间,且获得单独定价权的原研药和品牌通用名药通过分层招标,不与通用名药同场竞价而致[5]。
目前,中国大陆绝大部分省市开始实行“一品一规一厂一商’的方式招标采购药品,即:一个药品只确定一个规格,招标小组预先筛选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厂商,然后通过招投标,一个药品只选一个药品厂商和一家配送商。中国香港地区在药品采购招标方面,已经实行最低价中标采购机制[6],具体实施规则:药品供应企业分别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同时投2份标书。经济技术标书主要对企业生产规模、配送能力、销售额、行业排名、市场信誉,以及GMP/GSP(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资质认证、药品质量抽验抽查历史情况、电子监管能力等指标进行评审,保证基本药物质量。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由价格最低者中标[6]。为了有效实现基本药品集中采购的效率,避免二次议价,减少再次寻租,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行最低价中标机制势在必行。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视角
最低价中标法是竞争性投标,有关竞争性投标的研究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用决策论的方法,基于投标者的立场,根据竞标者成本的不同分布及获胜概率的不同处理,来研究竞标者的估价和报价策略等,如文献[7];另一类是用博弈论(对策论)的方法来研究拍卖机制。最低价中标法理论上属于第一密封价格投标拍卖①,文献[8]基于拍卖组织者和社会计划者的视角,分析了配置效率与收入问题,在风险中性的投标者对称同质、投标者对拍卖品的估价独立、投标者之间无合谋、拍卖代理人无败德行为的条件下,指出荷式拍卖与第一密封价格拍卖,投标者的出价策略等价,同时提出了英式拍卖的密封等价形式,那就是第二密封价格拍卖②,并且指出四种拍卖机制的配置效率都是怕累托有效的。文献[9]修改了文献[8] 投标者估价的分布条件,得出了四种拍卖机制能给拍卖者带来同等期望收入的结论及直接显示原理。几乎与文献[9]同时,文献[10]也在文献[8]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投标者的估价分布条件,也得到了四种拍卖机制的期望收入等价结论,并给出了四种拍卖机制的均衡出价策略和卖方期望收益的一般形式。
文献[8]、[9]、[10]的假设条件仍然比较强,之后的研究不断放松了其严格的理论假设,在逐步逼近现实的条件下,丰富和发展了博弈论方法在拍卖领域的研究。文献[11] 将投标者的风险中性条件放松、而文献[12]对私人估价独立性的假设放松,得出四种拍卖机制的等值回报性不再成立,而是有一定的排序关系,并进一步对保留价和入场费的引入进行了讨论。文献[13]放弃投标者之间无合谋的假设,得出投标者参与合谋是占优策略、均衡时参与合谋的人数等于投标者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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