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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谈“亢则害 承乃制”
http://www.100md.com 2012年2月17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660期
     《素问·六微旨大论》云:“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是指六气变化过程中出现太过时,所表现的一种内在的调节机制。《素问·六微旨大论》从运气学说的角度,对六气相承的自然现象做了具体的论述,指出:“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土位之下,风气承之;风位之下,金气承之;金位之下,火气承之;君火之下,阴精承之。”

    唐代王冰借用自然现象解释亢害承制,如“热盛水承,条蔓柔弱,凑润衍溢,水象可见”,说明各种正常的生化过程和自然现象,均寓有“承制”之理。就自然五行系统结构来看,王冰重点揭示了五行之间可以通过承制关系而维持五行系统结构的动态平衡,含有深刻的生态平衡之理。张介宾则认为“亢者,盛之极也。制者,因其极而抑之也。盖阴阳五行之道,亢极则乖,而强弱相残矣。故凡有偏盛,则必有偏衰,使强无所制,则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而乖乱日甚。所以亢而过甚,则害乎所胜,而承其下者,必从而制之。此天地自然之妙,真有莫之使然而不得不然者。天下无常胜之理,亦无常屈之理。”

    元代医家王履认为“亢而自制”是人体生理活动协调统一的内在机制,他在《医经溯洄集》中专列“亢则害承乃制论”,认为“亢则害,承乃制”是“造化之枢纽”,“承,犹随也……而有防之之义存焉;亢者,过极也;害者,害物也;制者,克胜之也。然所承也,其不亢,则随之而已,故虽承而不见;既亢,则克胜以平之,承斯见矣……盖造化之常,不能以无亢,亦不能以无制焉耳!”而且“亢则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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