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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栽赃人性何在:患者竟成医生职场争斗牺牲品(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3月15日 《家庭》
     理。”李俊大吃一惊,他事先根本不知道胡伟接受了第二次手术,而且自己的手术做得很成功,不可能留下棉絮。他据理力争:“二次手术是在一次手术后的第七天做的,如果棉絮留在患者眼睛里,这么长时间足以引起粘连、充血或者感染,可患者根本没有这些症状啊!”吴强不置可否。

    作为眼科专业博士、在香港做过访问学者、硕士生导师,李俊自信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他拿来胡伟的病历仔细查看,发现了许多疑点在第二次手术知情通知书上,谈话医生是宋蓓雯,手术适应症一栏空白,按道理这一栏是必须填写的,否则胡伟的第二次手术就没有非做不可的理由:另外,手术记录中还有一个示意图,标注了棉絮取出来的位置。但是这个位置和第二次手术之前超声波检查出来的可疑物(手术缝线)的阴影并不在同一位置。超声波阴影在鼻侧,而棉絮的位置在颞侧。而且,作为从眼球中取出的异物,这块棉絮并未按照眼科惯例予以保留。

    在李俊提出异议后,7月3日早晨眼科例会时,科主任吴强主持播放了一段胡伟二次手术的录像。录像显示,手术医生宋蓓雯从患者眼部取出一块棉絮。李俊傻眼了,棉絮确实存在!但他觉得这个录像是经过剪辑的,因为如果给手术录像,不可能只录这一段。于是,李俊对吴强说:“即使是我的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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