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藻引发的“文字游戏”
日前,因螺旋藻“铅超标”事件卷入风波的云南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绿A)对外宣布:针对新华网“新华视点”栏目刊登的《审批合格的螺旋藻为何“铅超标”?》一文,已正式提起诉讼。
诉讼结果谁胜谁负,定会有法律来判决。而此次事件中,报道中提到的螺旋藻产品在短短48小时内曾多次出现下架又上架、产品多重标准论、进京危机公关论等戏剧性的变化,再一次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
绿A执行董事胡志祥表示,绿A从来没有搞过什么进京公关,可以请媒体监督,必要时也可以请纪委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不得不说,企业在这起事件中,是处于绝对的被动地位。但笔者认为,不论公关人员是否火速进京,相比一些国内知名奶企在产品屡屡出事后给公众抛出一个敷衍性答复,此次事件中绿A的危机公关处理可圈可点。抓住新华网报道引用的铅含量标准适用错误,迅速声明绿A螺旋藻的铅含量(以0.8mg/kg计算)并未超标,因为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指标国家标准限量为2.0mg/kg。
但更令人关心的是,针对螺旋藻铅超标两次检测结果大相径庭的质疑,就在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两次检查采用的都是铅限量为2.0mg/kg的标准,之所以出现结果前后不一致,是因为第一次是“监测”,第二次是“监督检查”,属于两项不同的监管工作,两次结论并不冲突,“结果不同很正常”。
媒体的报道中也提到,第二次检查结果的出台是在绿A进京公关之后,检查结果或许存在运作的空间。
在此之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在其官网上作出正面回应,指出我国螺旋藻检测标准优于欧盟,按剂量服用螺旋藻不会对人体产生铅危害。回应中称,1997年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规定: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指标限量为2.0mg/kg,由于螺旋藻片剂产品的食用量一般与固体饮料相近,因此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的片剂产品铅指标限量执行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铅指标限量2.0mg/kg的标准。
有媒体报道指出,螺旋藻出现的问题也折射出目前国内保健品行业的现状。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内部人士表示,国内市场大,保健品企业又多又滥。企业的社会责任很重要。同时指出,有事实依据的媒体监督对消费者是有好处的。提醒企业注意,国家相关部门需要认真思考实施监管的方式。
“监测”和“监督检查”到底有什么区别?自己选购的螺旋藻产品是否该算作“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的片剂产品”?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其实也没必要清楚,对于消费者而言,产品安全不安全,合格不合格,监管部门更应给出定论,而不是试图解释模糊的概念,也不是在两项看似都相关的标准中作抉择。
奉劝监管部门不要再和消费者玩这种既降低自己公信力,又难以自圆其说的“文字游戏”。, http://www.100md.com(福瑞多)
诉讼结果谁胜谁负,定会有法律来判决。而此次事件中,报道中提到的螺旋藻产品在短短48小时内曾多次出现下架又上架、产品多重标准论、进京危机公关论等戏剧性的变化,再一次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
绿A执行董事胡志祥表示,绿A从来没有搞过什么进京公关,可以请媒体监督,必要时也可以请纪委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不得不说,企业在这起事件中,是处于绝对的被动地位。但笔者认为,不论公关人员是否火速进京,相比一些国内知名奶企在产品屡屡出事后给公众抛出一个敷衍性答复,此次事件中绿A的危机公关处理可圈可点。抓住新华网报道引用的铅含量标准适用错误,迅速声明绿A螺旋藻的铅含量(以0.8mg/kg计算)并未超标,因为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指标国家标准限量为2.0mg/kg。
但更令人关心的是,针对螺旋藻铅超标两次检测结果大相径庭的质疑,就在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两次检查采用的都是铅限量为2.0mg/kg的标准,之所以出现结果前后不一致,是因为第一次是“监测”,第二次是“监督检查”,属于两项不同的监管工作,两次结论并不冲突,“结果不同很正常”。
媒体的报道中也提到,第二次检查结果的出台是在绿A进京公关之后,检查结果或许存在运作的空间。
在此之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在其官网上作出正面回应,指出我国螺旋藻检测标准优于欧盟,按剂量服用螺旋藻不会对人体产生铅危害。回应中称,1997年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规定: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指标限量为2.0mg/kg,由于螺旋藻片剂产品的食用量一般与固体饮料相近,因此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的片剂产品铅指标限量执行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铅指标限量2.0mg/kg的标准。
有媒体报道指出,螺旋藻出现的问题也折射出目前国内保健品行业的现状。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内部人士表示,国内市场大,保健品企业又多又滥。企业的社会责任很重要。同时指出,有事实依据的媒体监督对消费者是有好处的。提醒企业注意,国家相关部门需要认真思考实施监管的方式。
“监测”和“监督检查”到底有什么区别?自己选购的螺旋藻产品是否该算作“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的片剂产品”?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其实也没必要清楚,对于消费者而言,产品安全不安全,合格不合格,监管部门更应给出定论,而不是试图解释模糊的概念,也不是在两项看似都相关的标准中作抉择。
奉劝监管部门不要再和消费者玩这种既降低自己公信力,又难以自圆其说的“文字游戏”。, http://www.100md.com(福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