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刍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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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5日
由此可以看出,社会医疗保险的特点表现为第三方付费,保险方出现在医疗服务提供方和患者之间,三方之间信息不对称,拥有各自的目的和价值取向。日益增长的欺诈行为已经带动医保费用支出规模的日益增大,进而演变为各国公共支出的一个沉重负担。(二)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1.“第三方支付”制度
“第三方支付”制度是导致医患双方产生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医患双方没有在享受服务的过程中实施支付行为,患者便误解为医治服务是免费的;并且患者不用考虑自身支付能力也可享受高级服务,因此便倾向于提高消费水平,扩大开支,造成隐性保险欺诈。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第三方支付”使得患方、医方、保方三者权利义务不对称,医务人员和投保人易于形成联盟共同对抗保险机构,出现所谓“医患共谋”的现象。同时,患方因为付费风险意识薄弱,认为费用支付与自己无关,是医疗保险部门的事,从而忽视对医方的费用监督,甚至和医方一起向医疗保险部门套取高额保险补偿。
第三方付费的方式优于简单的双向付费,对于控制医方的行为,方便就医等都有一定作用。但该支付方式导致医患共谋骗保的案例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一点在其他研究中也得到了充分论证,但是建议提出往往没有区别于不同群体,对症下药。因此,笔者认为,基于患方,可以设立更加合理的起付线和止付线。设立建立在不同阶层人群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分析基础上的分层支付线,通过有关数据模型分析和实际调查分析,相应提高或降低个人支付标准。通过扩大需求弹性,适度提高患方自付比例,最终达到控制医疗服务需方道德风险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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