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市场动态 > 分析评论 > 分析评论
编号:12212664
新药研发合同外包发展呈现新趋势
http://www.100md.com 2012年6月5日 中国医药报 2012.06.05
新药研发合同外包发展呈现新趋势

     亚太临床试验联盟成员代表接受记者采访

    □ 文/图 本报记者 陈 铮

    在我国新药研发过程中,研发合同外包(CRO)一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国新药研发工作的快速发展,国内CRO机构和企业以往对质量重视程度不高、各自为战、缺乏合作的研发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药研发的要求,必须不断探索新的发展路径。近日,在第四届药物信息协会(DIA)中国年会上,众多CRO机构和企业代表不约而同地表达了一个观点:转型与合作,已经成为CRO发展的必然趋势。

    服务质量要求提高

    近年来,我国作为全球医药新兴市场,受到全世界关注的程度越来越高。在市场迅速增长的同时,我国也成为全球新药研发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全球最大的医药研发服务公司——科文斯公司全球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毕红钢表示:“鉴于目前中国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已经成为新药研发最热的区域,CRO的工作面临巨大机遇,同时也面临巨大挑战。”毕红钢指出,随着新药研发对CRO需求的增加,CRO机构和企业迅速涌现并膨胀,“曾经三五个人、两三条‘枪’就可以称自己是做CRO的”。但是,这些机构和企业很快发现自己无路可走,原因就在于内在实力无法保证新药研发中CRO服务的质量,失去质量这一根本的机构和企业必然会被淘汰。
, http://www.100md.com
    毕红钢表示,从CRO服务上来看,“质量”这一概念的范畴是很广的。专业性,技术实力的深度、广度,对法律法规的遵从性等众多能力,共同造就了CRO服务的质量。另外,团队的成长性、稳定性、整体的服务功能,对于CRO的服务质量也非常重要。传统认为,只要保证数据、信息是准确的,并按时交付,就已经达到了质量要求。现在看来,这只是最基本的要求,今后要在这一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体现更高质量。如CRO是否对某一化合物有整体发展计划,这一标准已经成为许多研发机构和企业对CRO服务质量的新要求。因此,停留在为研发机构和企业“做实验”的阶段已经无法体现自身服务质量时,更多的CRO机构和企业在拿到某一化合物,就开始考虑这一化合物整体的发展计划,规划更广阔的研发领域,评估在这些领域中该化合物可能的研发前景、竞争的主要对手等。这样一方面体现了CRO机构和企业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也将有限的研发资源进行了深入挖掘,提高了研发效率。

    毕红钢指出,可见,正是由于研发机构和企业对CRO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CRO能够达到自己所提出的基本要求,还要求能够创造出更高的附加价值,迫使CRO机构和企业探索转型之路,在严把传统质量关的同时,将服务质量作为发展的根本来看待。
, http://www.100md.com
    并购合作趋势明朗

    中国CRO联合体(CROU)常务副理事长、润东医药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姜世新介绍说,日本全国提供全业务CRO服务的企业仅20余家,而中国有多少家目前没有明确的数据。有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国内从事新药研发各阶段业务的CRO机构和企业有2000多家。我国虽然拥有如此庞大的机构和企业数量,但是却没有准入门槛,使得服务水平参差,个体实力非常有限。面对高要求的新药研发项目,单个、实力有限的CRO机构和企业很难独立承接,因此,并购与合作已经成为CRO发展的大趋势。

    ICON(爱康)不久前刚刚收购了一家国内CRO企业,其中国总经理谢燕彬表示,2004年以前,国际CRO企业虽然看到中国的广阔市场,但大多在观望,即便在中国做一些临床试验,也只是为了帮助在华的跨国企业将国外已上市的药品进口进来。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转变,国际CRO企业都全身心地投入到中国市场中,这些高水平、高信誉的跨国CRO企业已经对中国的本土CRO机构和企业形成了巨大威胁。在本届DIA中国年会的展览区域,记者也看到包括甲骨文、昆泰等跨国公司的大面积展位,据展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跨国CRO企业都极为重视抢占中国市场,一方面收购中国本土CRO机构和企业,另一方面也在狠挖中国本土CRO科研团队的墙角。全球医药技术市场协会CRO联合副主席兼秘书长宫岩华表示,CRO在这个过程当中不断成长、壮大,有一些变化,比如说合并、兼并,或者是收购,这都是为了更好的发展。
, http://www.100md.com
    姜世新还介绍了另一种合作模式。5月20日,润东医药研发有限公司、日本ACM医药株式会社、韩国C&R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及我国台湾弗吉尼亚CRO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成立了亚太临床试验联盟A-PACT。这一联盟是基于互信互利的理念,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由四地各有所长的CRO企业自愿缔结的。通过联盟形式,可以形成更高效便捷的研发服务平台,承接更加高水平、高要求的新药研发项目。A-PACT的这些成员,在各自的国家和地区有着多年的CRO服务经验,尤其是具备在当地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经验,不仅熟悉当地的法规、研究环境,与当地的药品监管部门、研究者、患者能够更为畅通的沟通,并且能够为新药研发者提供更可靠、灵活、高效的研发服务。因此,这种联盟形式可以把单个企业的经验、优势和资源整合成一个更加强大的整体,为新药研发提供更为优秀、更为全面的亚太临床试验服务平台。,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