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饮食文化的思考(2)
这样的物质条件直接导致了我们与其他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许多民族饮食上都有禁忌。比如伊斯兰教和犹太教都有饮食禁忌,记载在各自的圣经里,是法律,教徒违背是要受到严厉处罚的。基督教也有饮食禁忌,只是相对比较宽松。不过,仅仅文化观念就可以使他们拒绝许多事物,如猪头肉和猪下水,以及鸡爪子之类。佛教本来是有饮食禁忌的,但在我国行不通。我们却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许多虔诚的老太太,一月中也只是初一和十五吃素。水浒英雄武松和鲁智深,两人都是嗜酒肉如命的佛教徒,但小说偏偏安排他们成了佛。这是我们中国人对佛教饮食禁忌的一种文化否定,而这种否定又是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的。我们是“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不但是什么动物都吃,而且动物的心、肝、肺、脾、肾、胃、肠,没有不吃的,点点滴滴都不浪费。七十年代我在驻阿富汗大使馆听一位四川厨师说过,他们那里吃猪的小肠时不清洗肠子里面的东西,而是用线绳一节一节地扎起,放在水里煮一下,再加佐料烹调,是一道好菜。据说羊肠也有这么吃的,名叫苦肠。这是连猪和羊正在消化的食物都一并吃了,一点东西都不浪费。再说吃鱼。从中国西部开始往西走,经过中亚西亚到欧洲,没有一个民族能像我们这样整条鱼烹调,能一边吃一边用舌头剔除鱼刺的。千岛湖的鱼头还是一道名菜。我们也做溜鱼片、水煮鱼之类的,要事先去掉鱼刺,但剔下来的鱼骨架不会扔掉,饭店里会烧好了另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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