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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89257
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与重建和谐医患关系(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8月1日 《探索与争鸣》
     虽然医疗责任保险存在诸多问题,但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是医疗服务市场成熟化与专业化的必然要求,符合人身损害补偿社会化的世界发展趋势,因此,有必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对医疗责任保险进行一系列完善。

    (三)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以促进医患和谐

    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机制的目的在于从法律的角度确立医疗责任承担的社会化途径,使医疗风险由原来的医院独立赔偿转化为医院与社会共担,以此提高医疗责任主体的赔偿能力,并使患者的身体损害、精神创伤得到切实、高额、快捷的赔偿,具体措施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出台医疗责任保险特别法,确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医疗责任保险大都经历了自愿投保到强制投保的过程,医疗责任保险的作用在强制投保后才能充分发挥,我国也应尽快实行强制性的医疗责任保险,实现全行业分担风险。可以根据国情分阶段、分步骤施行,如首先在公立医院实施,再扩大到私立医院;可先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医院施行,再普及到不发达地区的医院。强制医疗保险的推行可以有两种模式:行政命令与立法主导。行政命令模式是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权力强制要求医院必须投保,该模式难以对医院形成有效约束,一旦行政干预不足,投保人就会观望退保。行政命令干预医疗责任保险市场有悖于法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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