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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业:做实才有意义
http://www.100md.com 2012年8月6日 中国医药报 2012.08.06
医药分业:做实才有意义

     □ 朱恒鹏

    医药分业是指医师和医院的药师各自专业范围和业务工作的分工:医师对患者有诊断权,但无审核和调配处方权,医院药师有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权,审核医师处方和调配权,无诊断权。医药分业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医院不设门诊药房,只设住院部药房,门诊患者凭医师处方,自主选择社会药店购药,医院通过医疗技术收取医疗服务费用,药品的收入只占医院收入很小的一部分。

    医药分业有着双层含义:一是医学与药学在专业上的分工;二是医生诊疗与药品销售在经济活动上的分离。实行医药分业,能减少甚至避免患者在诊治疾病过程中发生与医疗行为本身无关的费用。而哪些因素决定医药分业的走向,无疑与所涉各方的利益密切相关——政府管理机构侧重于便于管理以及社会公正性,医疗机构或医生会侧重于自身利益,患者任何时候都希望就医经济负担降低。而我国社会的复杂性决定了医药分业无法一蹴而就。

    因此,其他方面改革不到位,医药分业的推行是很困难的。或许医生成为自由执业人,合理调整医疗服务定价,形成充分竞争的医疗服务供给格局等方面改革到位了,医药分业就会水到渠成,成为自然而然的结果。

    公立医院改革被认为是新医改的坚冰,直指“医药不分”。目前我国推行的医药分业,主要面临以下制约因素:

    一是以药补医体制使得医疗机构无法离开卖药收益。必须承认的事实是:所谓以药补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的卖药收益主要还不是政策允许的15%的合法加价收入,而是药品供应商对医院的隐形返利和支付给医生的回扣,这部分收益才是以药补医的主体部分,能够占到医疗机构药品销售额的30%以上。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现行政策,社区医疗机构已经实行药品零差率及“收支两条线”制度,2012年以前,由政府支付的社区医生公开年收入多在5万元左右,2012年提高到7万元左右。而据了解,2008年北京朝阳、海淀和丰台区的一些城中村黑诊所医生年收入也在15万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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