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试点要解好三个“不等式”
□ 何 伟
国务院办公厅于6月份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做出了周密的部署,明确了改革的方向、目标、重点和要求,此举对于进入攻坚阶段的新医改来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笔者认为,落实好《意见》的各阶段任务,要解好三个“不等式”。
1.大病不出县不等于包治百病
《意见》要求,通过综合改革,“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同时,《意见》对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也做出比较详细规划和安排。但大病不出县不等于县级公立医院通过改革就一定要达到包治百病、能治百病的水平。也不能无限放大县级公立医院治疗的功能,一味追求各类专科的扩展和增容。县级公立医院要立足本县域已有的医疗资源和可以预见的实际投入,结合地域特点,在常见病、多发病和区域性疾病治疗上合理设置、整体定位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和目标,不片面追求“贪大求全”和“包治百病”,才能切实增强改革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按照病种收费不等于“一口价”
《意见》提出“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的要求,应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收费方式达到部分诊疗收费项目透明化、公开化,并实现控制医保总体支出的目的。但《意见》并没有具体明确按病种收费应由哪一级定价以及定价的原则等。笔者认为,其收费方式应该以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设定,并充分考虑到本省的地区差和城乡差。按病种收费只是本省区域治疗该病种的最高限价和指导价,各级医疗机构可据此设定本单位单病种收费价格,并确保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防止按病种收费变成“一口价”,而引发部分患者的不满以及变相抬价等现象出现。
3.医务人员待遇提高不等于服务质量提升
《意见》对通过财政供给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做出了具体明确。通过财政等途径提高医务人员的薪酬,既能激发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更能体现其劳动价值。但在提高待遇的同时,如何保证医疗服务(特别是试点医院服务)水平同步提高呢?笔者认为,关键要抓好两点:一是要在试点中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并不断完善;二是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对患者诊治敷衍等行为要加大检查和处理力度。总之,应探索建立较宽泛的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在本级机构中“上不封顶、下不设底”,最大限度地发挥奖惩对服务质量的促进作用,确保服务质量的稳步提升。
(作者单位:安徽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