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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肾综合征,首选特利加压素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0月15日 医药经济报
    肝硬化腹水患者,如果血清肌酐增加至133 μmol/L并排除其他已知的肾衰原因就可诊断为肝肾综合征(HRS)。住院期间动态检测血肌酐有助于HRS的早期诊断。HRS分为两型。1型HRS为一种快速、进展性的肾功能损害,与基线值相比,2周内血肌酐增加超过100%或血肌酐水平超过2.5mg/dL。2型HRS则是一种稳定而缓慢进展的肾功能损害。

    特利加压素联合白蛋白作为1型HRS的一线治疗。治疗的目的是充分改善肾功能,如血肌酐降至133μmol/L(1.5 mg/dL)以下称完全反应。如治疗3天后,血肌酐不能减低25%以上,特利加压素应逐步加量至2 mg/4 h。对于只有部分反应(血肌酐不能降至133μmol/L以下)或血肌酐没有减少的患者,特利加压素应在14天内停用。特利加压素的禁忌证包括缺血性心血管疾病,因此应用特利加压素治疗者应密切监测心律、内脏或肢体缺血、液体超负荷等情况,并及时处理不良反应。其他治疗措施包括去甲肾上腺素、米多君、奥曲肽及与白蛋白的联合,但有关这些药物疗效的信息仍非常有限。在某些患者,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TIPS)可改善肾功能,但目前尚没有足够的资料支持TIPS作为1型HRS的常规治疗。对缩血管药物治疗无反应或满足肾支持的患者,肾替代治疗可能有用。

    特利加压素联合白蛋白对60%~70%的2型HRS有效。肝移植是1型和2型HRS的最佳治疗。移植前对HRS进行治疗,可改善肝移植后的结果。对血管加压素治疗有反应者,以及对血管加压素没有反应或需要肾脏支持的HRS患者可接受单独的肝移植治疗,大部分患者肝移植后肾功能将恢复。肾脏支持超过12周的HRS患者应考虑肝肾联合移植。, http://www.100md.com(文 范建高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