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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自有品牌的运营困境及对策探究(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0月20日
     2.4品牌名称上分不清谁是“真假李逵”

    2010年,笔者在无锡的SPTO会议上,有一位老百姓大药房的负责人发言。她有两家连锁药店,一家在杭州,一家在常熟。等她发言完之后,我们才发现此老百姓非湖南老百姓也。去年,在江西南昌做药店商圈调查时,又发现一家与湖南老百姓完全重名的南昌老百姓大药房。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是因为我国目前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与商标注册保护之间存在着分隔状态。1991年实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商号(字号)+行业特征+组织形式等几部分组成。药店向当地工商局登记成立后,就表明在登记所在地具有法律效应了。一些知名连锁药店的名称在源发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甚至也经过了商标注册,但是有的外地连锁药店(如不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分属于不同区划的工商管理部门)把其他地方的连锁药店名称用来自己注册,或把已经注册过的连锁药店商标当做自己药店的名称来进行注册。这几年国内的大多数知名连锁药店,湖南老百姓、江西开心人、北京金象、上海华氏、安徽百姓缘等,都遭遇过此类情况。与此相类似,江西开心人与上海开心人在产权上完全切割以后,当江西开心人到上海开出开心人大药房时,不仅是顾客,甚至媒体也无法分清谁是“真假李逵”了。药店都分不清,又怎能让顾客分得清药店的自有品牌,“认牌购买”,这些极不利于药店自有品牌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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