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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严打制售假药行为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1月14日 中国医药报 2012.11.14
     新闻背景 近年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纷纷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突破原有现场移送、事后移送案件的惯例,事先将线索通报公安部门,强调了药监、公安前期的协作,为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难题开拓了一条新路,提高了涉药刑事案件破获成功率。

    主 持 人 本报记者 赵玲

    本期话题 探索行刑无缝对接办案模式,联合打击药械违法犯罪行为

    本期嘉宾 深圳市药品监管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黄晓战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支队队长 刘金宏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稽查分局局长 李大跃

    核心观点 提前介入、联合调查、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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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介入 商讨方案

    主持人:请各位嘉宾介绍一下在联合打假中,如何获得有价值的信息,使公安机关能够提前介入,共同商讨行动方案?

    黄晓战:我们从投诉举报、日常监管、广告监测、互联网监测、产品检验、部门协查、企业打假等多个渠道收集药品犯罪线索,汇总分析数据,提取有价值的信息,随后采取蹲点、暗访、试买等方式跟踪定位。一经确认涉嫌犯罪的,立即通报给公安机关,请其提前介入。如2011年全国性网络销售抗癌药“9·14”案件,就是我局执法人员通过主动网络监测发现的线索。在该案破获前期,我局搜集了近2000万条数据,经甄别、研判为刑事案件后,立即将情报通报公安机关,最终破获案件。

    刘金宏:今年以来,我局召开了6次案件调度会,分析案情,协调解决案件侦破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制售假劣药品案件,我们在第一时间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摸清违法基本事实,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例如今年6月我局与公安部门联手查获的案值超过3000余万元的吴某青团伙网络销售假药案。6月5日,我们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通过租赁境外服务器的方式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并提供了详细的办公场所和仓库地址。我们经初步核实后,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济南市公安部门。在双方共同部署下,6月7日,我局在全系统调集了12名执法人员配合公安干警捣毁了犯罪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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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跃:我们从实际出发,转变了办案思路和方法,在前期调查时,一旦发现有涉嫌犯罪的,就积极协调公安部门联合办案,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比如在国家局今年开展的“打击通过网络收售药品专项行动”中,我分局执法人员到电信局和银行调取某一相对人的资料时,对方以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为由不予提供。最后通过公安机关的协助,才取得了相关信息。我局将此案移交后,西安市公安局已立案调查。

    联合检查 优势互补

    主持人:请各位举例谈谈如何联合完成突击行动?

    黄晓战:当犯罪嫌疑人、犯罪地点、犯罪事实初步确定,行动时机逐渐成熟时,药监、公安部门会商定行动计划,必要时成立专案组,制定现场行动方案,强调双方“信息联合、手段联合、法规联合”,充分发挥药品监管部门专业知识和公安刑侦手段的优势,高效高质完成现场工作。如今年5月17日破获的网络销售假药系列案件,现场检查时,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工作了3个小时,收集了账本、电脑记录、网络交易记录、收货单、送货单、快递单等证据资料,制作了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摄像,对发现的110种药品进行了清点,并对可以检验的药品进行了抽样;公安机关控制嫌疑人,搜集犯罪证据,对现场进行了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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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金宏:我们与公安部门在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设立打击假劣药品办公室,先后确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快速反应机制等,双方均第一时间出动执法人员配合对方执法办案。例如,在侦破高某涛团伙网络销售假药案中,我们就多次和公安部门实际勘察,对案情进行分析研讨,共同部署案件侦破。2012年3月5日,我们调集13名执法骨干配合公安人员,先后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该案涉及全国14个地市,案值达1100余万元。

    李大跃:在查处被国家局列为“2010十大造假典型案件”之一的“陕西伟达药品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网络销售假药案”时,我局与公安机关的技侦、经侦等部门合作,对犯罪嫌疑人的电话和行踪进行了长达数月的监控和跟踪,对犯罪嫌疑人的各种信息了然于胸,最后采取统一行动,在一举打掉售假窝点的同时,还在售假现场控制了主要犯罪嫌疑人,采集了第一手证据,为案件的成功告破奠定了基础。

    共同追查 无缝对接

    主持人:在办案过程中,药品监管部门如何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完成与公安部门的共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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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晓战:在共同追查中,我们要及时协调开展产品检验检测和鉴定,为产品定性作出最终结论;协助开展审讯工作,利用熟悉行业状况和专业知识的优势,突破当事人心理防线,掌握犯罪口供;追查涉案产品来源、去向,深挖犯罪源头和整个犯罪链条;全力支持检察院的公诉工作,解答检察人员在专业知识和专业法律方面的疑问,补充相关证据资料。案件判决后,及时联系审判法院,取得判决结果,按照判决书内容处理涉案物品;总结分析案件,查找监管漏洞,提出防治对策;通过宣传,扩大办案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刘金宏:在配合公安部门侦破制售假药案件过程中,我们和公安干警一起对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和仓库进行勘察,明确任务分工,反复推演案情,充分预测突发问题,制定紧急处置预案。在案发现场,我们采取涉案药品清点归类、现场证物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仔细甄别、巩固违法犯罪的书证物证,并予以全程录像,形成卷宗,然后再移送公安部门。这些措施为公安部门的审讯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也为案件的成功侦破奠定了坚实基础。

    李大跃:在采取联合办案的同时,我局和公安机关互相学习案件办理的技巧,请公安机关就如何跟踪、核对账目、梳理案件线索和调查询问技巧等问题进行讲解,同时也向公安人员讲解如何识别假药、涉药案件的特点等问题。通过互相学习,我局药品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稽查办案能力有了明显进步,我市公安系统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行为的重视程度也得到加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