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改革应从何入手
公费医疗改革又有重大进展。从2013年1月1日起,南京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这是江苏13个地级市中最后一个宣布此项改革的城市。另外,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透露,2013年,33万中央单位公务员将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此前,北京市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并入职工医保的改革工作已于2012年1月1日启动。至此,内地31个省份中,已有24个省份全面取消了公费医疗,比例达80%。
24和80%,这两个数字令人欣慰,这意味着,“公费医疗”这个无底洞的洞口越收越小;“一人得病,全家吃药”、“小病大看”等过度医疗的现象将得到有效改变;吞噬的财政也将更少——政府的责任将仅限于缴纳参保人员工资总数的10%到医保统筹基金,如报销费用不够,原则上不再增加,由医保基金支付;在涉及民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权利问题上,也将向公平迈进一大步。
公共财政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前提,其公共性决定了财政必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在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普惠化、均等化。公费医疗本质上是特权医疗,是公共财政向特权倾斜,是官民不平等的一个显现特征。公费医疗改革应该直指社会不公,终结医疗等级、医疗特权,实现医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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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我看来,公费医疗改革是政府财政难以为继的被动选择,是被逼出来的无奈之举,改革的最初动力并不是为了平权。因为公费医疗存在一个严重的制度性弊病,那就是花费越高、个人承担的费用比例越低;医疗单位越使用贵重药品、进口药品,越可以多获利,这必然对医疗的过度浪费缺乏制约,使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最后让财政无力承担。数据显示,1978年全国职工医疗费用为27亿元,1997年增加到774亿元,增长了28倍,年递增约19%,而同期财政收入只增长了6.6倍,年递增约11%。医疗费用增速远远超过财政增速,这种畸形发展最终成了财政不能承受之重,催生公费医疗改革。改革的动力可能在财政富裕的中央和省、市不是很强烈,但是在县一级、尤其是财政困难的县,医药费报销都将难以保证,就算不改革,公费医疗制度也会名存实亡。
这种被逼出来的改革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公费医疗人群参保后,各省均存在着不同名目的“补充医疗补助”,仍享受比普通职工医保更高的待遇,而且这部分超国民待遇还要普通民众买单;另一方面,公费医疗人群内部也存在严重的不平等,不同单位、不同行政级别之间悬殊很大。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公平,但建立基本公平的制度保障应是基本共识。
由是观之,公费医疗改革不是没有成效,改革确实降低了财政支出,提高了医疗资源使用效率,但是由于特权思维的存在,离公众的要求还有距离。假如公费医疗改革只是形式发生了变化,公费医疗人员享受的待遇却丝毫没有变化,改革就只能是将财政负担转嫁给社会。从根本上讲,公费医疗改革不只是为财政减负,也不只是让财政更具公共性,而应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转变职能的一场“自我革命”。医疗改革既是“自我革命”的一部分,就要在这场改革中全盘考虑,摆脱特权思维,确立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如果过多地考虑自身利益,支付过多的改革成本,不仅不合情理,而且会消耗人们对改革的信任和共识,损害人心,而人心才是最大的成本,谁也支付不起。
(作者系专栏作家、资深评论人), 百拇医药(廖保平)
24和80%,这两个数字令人欣慰,这意味着,“公费医疗”这个无底洞的洞口越收越小;“一人得病,全家吃药”、“小病大看”等过度医疗的现象将得到有效改变;吞噬的财政也将更少——政府的责任将仅限于缴纳参保人员工资总数的10%到医保统筹基金,如报销费用不够,原则上不再增加,由医保基金支付;在涉及民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权利问题上,也将向公平迈进一大步。
公共财政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前提,其公共性决定了财政必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在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普惠化、均等化。公费医疗本质上是特权医疗,是公共财政向特权倾斜,是官民不平等的一个显现特征。公费医疗改革应该直指社会不公,终结医疗等级、医疗特权,实现医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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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我看来,公费医疗改革是政府财政难以为继的被动选择,是被逼出来的无奈之举,改革的最初动力并不是为了平权。因为公费医疗存在一个严重的制度性弊病,那就是花费越高、个人承担的费用比例越低;医疗单位越使用贵重药品、进口药品,越可以多获利,这必然对医疗的过度浪费缺乏制约,使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最后让财政无力承担。数据显示,1978年全国职工医疗费用为27亿元,1997年增加到774亿元,增长了28倍,年递增约19%,而同期财政收入只增长了6.6倍,年递增约11%。医疗费用增速远远超过财政增速,这种畸形发展最终成了财政不能承受之重,催生公费医疗改革。改革的动力可能在财政富裕的中央和省、市不是很强烈,但是在县一级、尤其是财政困难的县,医药费报销都将难以保证,就算不改革,公费医疗制度也会名存实亡。
这种被逼出来的改革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公费医疗人群参保后,各省均存在着不同名目的“补充医疗补助”,仍享受比普通职工医保更高的待遇,而且这部分超国民待遇还要普通民众买单;另一方面,公费医疗人群内部也存在严重的不平等,不同单位、不同行政级别之间悬殊很大。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公平,但建立基本公平的制度保障应是基本共识。
由是观之,公费医疗改革不是没有成效,改革确实降低了财政支出,提高了医疗资源使用效率,但是由于特权思维的存在,离公众的要求还有距离。假如公费医疗改革只是形式发生了变化,公费医疗人员享受的待遇却丝毫没有变化,改革就只能是将财政负担转嫁给社会。从根本上讲,公费医疗改革不只是为财政减负,也不只是让财政更具公共性,而应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转变职能的一场“自我革命”。医疗改革既是“自我革命”的一部分,就要在这场改革中全盘考虑,摆脱特权思维,确立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如果过多地考虑自身利益,支付过多的改革成本,不仅不合情理,而且会消耗人们对改革的信任和共识,损害人心,而人心才是最大的成本,谁也支付不起。
(作者系专栏作家、资深评论人), 百拇医药(廖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