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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460005
处方分析 不合理处方点评(二)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月18日 医药经济报
    点评人:李枝端(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药剂科)

    不合理处方点评(二)

    患者:男,3个月,儿科

    临床诊断:发热,感染性

    处方:头孢丙烯干混悬剂0.083g,2次/日;利巴韦林片0.05g,2次/日;匹多莫德分散片0.2g,2次/日,均连用3天。布洛芬混悬液25ml:0.5g×1瓶,用法:3.5ml,必要时服,连用2天。

    存在问题: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分析:(1)2010年版药典《临床用药须知》1480页记载,头孢丙烯<6个月婴儿不推荐使用。

    (2)SFDA《利巴韦林专题讨论会纪要》对儿科患者使用利巴韦林制剂的建议是,结合现有可检索到的文献,建议利巴韦林制剂限用于危及生命、无可供选择的治疗或者可以选择的治疗无效的疾病(如呼吸道合胞病毒所致的严重支气管炎、肺炎)。

    (3)2010年版药典《临床用药须知》1503页记载,匹多莫德适用于2岁以上的儿童。

    (4)2010年版药典《临床用药须知》1495页记载,布洛芬用于3个月以上儿童,尽可能每日<4次。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基本药物标准清单第2版(2009年3月)指出,布洛芬的使用有年龄限制,为:>3个月(除静脉注射用于动脉导管未闭)。

    建议简化用药方案,优选更为适宜的药物。,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