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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88678
脑卒中等8个常见病种(手术)康复医疗双向转诊标准(试行)
http://www.100md.com 2013年4月17日    
     北京市、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局:

    2011年8月,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北京市等14个省(区、市)的46个地级市(城区)纳入试点工作范围。为指导试点地区落实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引导各级康复医疗机构按各自功能定位发挥作用,我委组织专家编写了《脑卒中等8个常见病种(手术)康复医疗双向转诊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试点地区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在试点过程中参照执行。鼓励非试点地区的康复医疗机构参照本标准推动双向转诊工作。

    各地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 系 人:医政司张睿

    联系电话:010-68792785

, 百拇医药     传真:010-68792513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脑卒中等8个常见病种(手术)

    康复医疗双向转诊标准(试行)

    脑卒中

    一、三级综合医院转出标准

    (一)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含以康复医疗服务为主的二级综合医院,下同)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 百拇医药
    2.神经科专科处理结束。

    3.脑卒中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

    4.接受系统康复诊疗后仍存在较重的功能障碍,有并发症或合并症,如意识或认知障碍、气管切开状态、急性心肌梗死、吞咽障碍等,需继续住院康复治疗。

    (二)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脑卒中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

    2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或合并症。

    3.存在轻度功能障碍,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二、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 百拇医药
    (一)出现颅内活动性出血或进行性脑水肿、严重肺部感染、泌尿道感染、败血症或重度压疮等。

    (二)意识障碍或功能障碍加重。

    (三)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

    (四)出现严重的心理-精神障碍,需转至精神科或精神专科医院治疗。

    脑外伤

    一、三级综合医院转出标准

    (一)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神经外科专科处理结束。
, 百拇医药
    3.脑外伤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

    4.转出前24小时内无癫痫发作。

    5.接受系统康复诊疗后仍存在较重的功能障碍,有并发症或合并症,如意识或认知障碍、气管切开状态、急性心肌梗死、肺栓塞、吞咽障碍等,需继续住院康复治疗。

    (二)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1.患者生命体征平稳,脑外伤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

    2.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或合并症。

    3.轻度功能障碍,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二、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 百拇医药
    (一)出现颅内活动性出血、脑水肿进行性加重或其他需要手术治疗的情况。

    (二)出现肺水肿、肺感染、败血症或重度压疮等本级医疗机构不能处理的并发症。

    (三)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

    (四)意识障碍或功能障碍加重。

    (五)出现严重的精神行为障碍,需转至精神科或精神专科医院治疗。

    脊髓损伤

    一、三级综合医院转出标准

    (一)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 百拇医药
    2.骨科或神经外科专科处理结束,脊柱基本稳定。

    3.脊髓损伤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

    4.接受系统康复诊疗后仍存在功能障碍,需继续住院康复治疗。无严重肺部感染、呼吸功能障碍、泌尿系感染、压疮、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等并发症,或以上并发症已得到较好控制。

    (二)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脊髓损伤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

    2.脊柱稳定,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或合并症。

    3.轻度功能障碍,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 百拇医药     二、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一)出现本级机构不能处理的严重并发症。

    (二)功能障碍进行性加重。

    周围神经病损

    一、三级综合医院转出标准

    (一)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临床专科处理结束。

    3.周围神经病损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

    4.合并骨折、血管损伤、肌腱损伤等功能障碍,受损神经功能经康复治疗后仍存在功能障碍,需继续住院康复治疗。
, 百拇医药
    (二)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周围神经病损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

    2.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或合并症。

    3.受损神经功能障碍较轻,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二、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一)病情加重或出现严重并发症,经本级医疗机构处理无好转或需要再次手术治疗。

    (二)受损神经功能无改善或进行性加重。

    人工髋/膝关节置换术后
, 百拇医药
    一、三级综合医院转出标准

    (一)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骨科专科处理结束。

    3.无严重关节疼痛、肿胀。

    4.临床及影像学检查假体位置及其稳定性良好。

    5.关节置换术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

    6.手术关节接受系统康复诊疗后仍存在功能障碍,需继续住院康复治疗。

    (二)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 http://www.100md.com
    1.生命体征平稳。

    2.骨科专科处理结束。

    3.手术关节存在轻度功能障碍,疼痛轻微或无疼痛,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4.临床及影像学检查假体位置及其稳定性满意。

    5.关节置换术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基本正常。

    6.没有需要临床特殊处理的并发症或合并症。

    二、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一)人工关节假体松动、脱位或假体周围骨折,局部血管神经损伤。

    (二)手术关节严重疼痛、肿胀,疑关节感染。
, 百拇医药
    (三)发生深静脉血栓经保守治疗无效。

    (四)关节功能恢复未达到预期目标,或发生需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治疗的其他疾病和并发症。

    膝关节前交叉韧带重建术后

    一、三级综合医院转出标准

    (一)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骨科专科处理结束。

    3.膝关节前交叉韧带重建术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基本正常或平稳。

    4.无严重关节疼痛、肿胀。
, 百拇医药
    5.手术关节接受系统康复诊疗后仍存在明显功能障碍、并发症或合并症,仍需住院治疗。

    (二)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1.生命体征稳定。

    2.膝关节前交叉韧带重建术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基本正常。

    3.伤口愈合良好,手术膝关节稳定性良好,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

    4.手术关节存在轻度功能障碍,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二、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一)出现手术侧感染或手术部位严重疼痛、肿胀等,经治疗无好转,需转回三级医院处理。
, 百拇医药
    (二)发生深静脉血栓,经保守治疗无效。

    (三)手术侧膝关节不稳,关节功能恢复未达到预期目标或功能障碍进行性加重,以及发生其他需要在三级综合医院诊疗的情况。

    骨折术后

    一、三级综合医院转出标准

    (一)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骨科专科处理结束。临床检查及影像学检查骨折对位对线满意、固定稳定。

    3.骨折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

, http://www.100md.com     4.伤口愈合良好、无明显红肿、渗出及感染。

    5.骨折肢体接受早期康复治疗后仍存在功能障碍、并发症或合并症,需要继续住院治疗。

    (二)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骨折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基本正常。

    3.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

    4.局部肿胀和疼痛基本缓解,骨折固定稳定,主要关节活动度和肌力能够基本满足日常生活活动的需要。

    5.存在轻度功能障碍,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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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一)发生骨折固定松动、感染或再骨折、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等情形,或出现骨化性肌炎等骨折局部并发症或其他全身严重并发症。

    (二)骨折肢体功能障碍加重、疼痛、肿胀,经处理不能缓解。

    (三)骨折肢体功能恢复未达到预期目标或功能障碍进行性加重,需要在三级综合医院治疗。

    手外伤

    一、三级综合医院转出标准

    (一)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 百拇医药
    2.骨折已复位固定,屈、伸肌腱或血管、神经修复术后, 再植肢体存活,伤口愈合良好,手外科专科处理结束。

    3.外伤侧手部无严重感染。

    4.手外伤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基本正常。

    5.外伤侧手部或上肢在接受系统康复治疗后仍有明显功能障碍,需继续临床处理和康复治疗。

    (二)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骨折已复位固定,屈、伸肌腱或血管、神经修复术后, 再植肢体存活,伤口愈合良好、已拆线。

    3.外伤侧手部或上肢存在轻度功能障碍,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二、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一)发生再植肢体血管危象、手部骨折固定松动、肌腱再次断裂、感染,或出现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等局部并发症或其他全身严重并发症,需在三级综合医院治疗。

    (二)发生肌腱粘连或瘢痕增生、外伤侧手部或上肢功能恢复未达到预期目标或功能障碍进行性加重,经处理不能缓解,需要在三级医院治疗。, http://www.100md.com(卫计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