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揭精神病收治的乱象:谁都可能成为病人
主管部门称,李建英案应依法处理,缺乏监管救助机制,易被滥用,与会专家认为,在这两种情形的背后或有某种政治压力的影子,或有家属干涉患者的人身自由,但根源在于不合理的精神病收治制度,“谁都可能成为精神病人”,民间评分报告指
李建英“被精神病”前后照片对比 |
5月1日起《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
终结“被精神病”,路有多长?
本报首席记者 蒋格伟 实习记者 余修宇 文/图
李建英“被精神病”前后照片对比
“对于李建英的事,我认为处理欠妥,如果她打人,单位可以报案;如果她旷工,也可以被开除,不应该被送去精神病院。”郴州市烟草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现在,流浪小伙已经确认有精神分裂症状,已经转院至娄底市康复医院。”娄底冷水江市救助站肖副站长介绍。
今年3月以来,本报先后刊发了《嘉禾烟草一员工“被精神病”事件调查》(790期01、03版)、《流浪男孩被冷水江救助站送精神病院》(796期01、03版)两篇“被精神病”案例,引起广泛关注。
近年来,“被精神病”事件屡见不鲜,“被精神病”的当事人往往遭遇投诉难、出院难、申诉难、索赔难。因此,法学界与媒体多年来一直对现行精神病患者收治制度颇多诟病。
今年5月1日起,《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有媒体解读此法为“终结‘被精神病’”的善法。
国内为“被精神病”者捍卫权利的知名公益律师黄雪涛则认为,终结“被精神病”,路还很长。
主管部门称
李建英案应依法处理
原嘉禾烟草公司职工李建英曾是单位不受欢迎的人,因为她曾多次与同事发生过纠葛,一度有肢体冲突。
2011年8月1日,在县烟草局主张下,李建英被送至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了70天。
不容回避的一个事实是,李建英入院前并没有证明其有精神病的材料,她“逃”出精神病院后到湖南省脑科医院进行了检查,也未得出患有精神病的结论。
嘉禾县烟草局对于主张李建英去诊断、治疗的理由是:“当时确实不确定李建英是否有精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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