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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不好下水道就是渎职(社评)
http://www.100md.com 2013年7月16日 生命时报 2013.07.16
     当下时值盛夏,各地连降暴雨,暴露出许多城市下水道存在的问题:一遇暴雨,下水管道立马惊现“肠梗阻”,导致马路上的下水井盖污水外冒,有的地段变成小河,交通瘫痪;有的街区成了水乡泽国,房屋被淹,家具被泡,甚至有人掉进没有井盖的下水道口淹死。

    城市下水道是生命工程,关乎居民的健康、生命财产等切身利益,也是检验各级政府官员是否尽职尽责为民扎实做事的标准。一座城市表面繁荣,却经不住一场暴雨的冲洗,给百姓带来麻烦甚至灾难,这个城市所在政府的公信力必然受损,甚至危及该市上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信誉。

    解决城市下水道问题叫了多年,各城市取得了程度不同的成果,但仍存在着种种问题。我们得知,凡是下水道问题解决得好些的城市,所在政府领导必定高度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反之亦然。管不好下水道,说明市政府工作不到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并没有尽职尽责,也就是渎职。

    我们相信,天花乱坠地论述下水道的重要性等于是忽悠和胡扯,因为各级官员大都清楚解决好城市下水道问题的意义。眼下的关键是各级政府赶快行动起来,在整顿“四风”的同时着手解决下水道问题。

    我们衷心建议各级市政府采取以下行动。一是完善岗位责任制。市委和市政府责成分管领导牵头,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市下水道及其相关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改造、质检、维护的法规,由市人大通过后实施。其中,必须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规范问责制。要使每一位官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明确渎职的后果。问责必须在他任职期间、调离工作甚至退休后也有效力,这样才有可能让他把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要把每一个街区、每一条街道、每一条马路、每一个下水道井盖都划分给专人负责。明确规定,今后凡因下水道问题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受损者,责任人必须受到相应处罚。二是立即着手彻查所有现存下水道及相关设施,尽快制定整改措施,其中包括清理淤积物、下水道井盖,以后逐步把现存的“地下管网式”排水设施改造成德国柏林、法国巴黎、日本东京的“深宽式下水道”(一般在地下50~60米,宽5~6米,高3米),从根本上破解城市下水道困境。三是城市新建下水道工程时,应改变“重污水、轻雨水”的习惯思维和做法,舍得投资,尽可能建成“深宽式下水道”。同时,要在城市的高速扩张中,科学规划,留足主城区湖泊和河流面积,以便暴雨时下水道的水有地方可流。四是加强培训管理下水道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素质能力,可考察青岛市当年由德国人建造的部分下水道工程。五是强化公众的下水道保护意识,严厉打击破坏下水道设施的行为。六是加强媒体和公众的监督,敦促各级政府做好城市下水道工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