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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古亦有 只是代价高
http://www.100md.com 2013年7月16日 北京晚报
文身古亦有 只是代价高

     赵柒斤

    每与文身者面对面,我对他(她)们都非常“敬佩”:为了某种精神享受或追求另类之美,除了常要接受一些人别样的眼光,还要忍痛“千针”。也许,这种“受虐”的背后,是精神的解脱和快感。殊不知,此行为在古人眼里不仅不可思议,而且要付出惨重代价。

    《史记》、《左传》中有一个关于文身的相同记述:商朝武乙末年,周部落君王公直父,欲将王位传给三子季历,两个哥哥得知父亲周太王“欲立季历以传昌”之后,赶紧“亡如荆蛮,文身断发”——远赴偏远的江浙,剪断头发,在身体上刺青,以表示自己不再有继承王位的资格,让贤给季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其一,大约3000年前,周文王的两个哥哥所投奔的“荆蛮”,即吴越地区有文身的习俗,兄弟俩“文身断发”也称得上是入乡随俗;其二,这一习俗与周文王所盘踞的中原地区有很大差异。断发文身的两个王子,非但不能继承王位,而且还要亡命他乡。差不多相同时期的《说苑·奉史》也记载了吴越有文身的习俗。越国使者“诸发”以一枝梅花为礼,奉命出使梁国求见梁王。当时,梁王手下有个名叫韩子的大臣,嫌礼轻便故意找茬,想羞辱诸发:“按中原习俗,冠则以礼见,不冠则否”。诸发不卑不亢地反诘:“你们出使越国,要不要先断发文身啊?”梁王闻言自觉失礼,于是接见了诸发,赶走了韩子。旧版《辞海》对文身定义的解释,就说断发文身是吴越之俗,目的是“以避蛟龙”。也就是说,古代文身与生存环境有关,有图腾的意思,但主要还是以求达到趋利避害的效果。唐代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说蜀地的人“工于刺,分明如画”。从流传下来的古籍看,古代中国,只有“没有开化的蛮夷之人才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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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江浙及蜀等“蛮地”人以文身为美,中原民族则视文身为一种耻辱。自春秋始,儒学统领中原文化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而文身必须要用包括植物的刺、动物的骨尖、铁器时代的针尖和刀刃等刺破皮肤,再行染色。这样一来,必然会毁伤皮肤乃至伤及身体,这就违背了儒家的孝道。古代统治者一方面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打击文身,另一方面又对作恶者施以文身。如此,文身在古代中原地区就变成了一种刑罚。秦末农民起义者英布就被秦始皇处以“黥刑”,即在罪犯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炭,使之再也擦拭不掉,名列五刑之一。直到公元167年,汉文帝刘恒下诏废除肉刑,原处“黥刑”的罪犯才免去文身刺字——男罪犯改为剃光头,女犯人则改成4年的舂米的苦役。然而,黥刑废止没过多久,它就以“刺配”的形式死灰复燃了。《宋史》、《水浒传》关于“刺配”的记载多得数不清。“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打虎英雄”武松等脸上都被刺了,以至于和自愿文身的“九纹龙”史进、“短命二郎”阮小五、“浪子”燕青等“相映成趣”。甚至有国外研究《水浒传》的专业人士把“梁山集团”称为“刺青团伙”。

, 百拇医药     即便开明如唐宋,文身也不能入宗室,为文人墨客及士大夫所不齿,而且很可能遭遇“严打”的命运。史载,唐会昌年间,首都长安突然间冒出许多文身者,当时的首都市长(京兆尹)薛元赏立即进行了“严打”,一次就处决了30多个文身者。“严打”过后,太宁坊的小混混张幹,便刺左膊曰“生不怕京兆尹”,右膊曰“死不畏阎罗王”。结果,被薛市长给“杖杀”了。据《宋季三朝政要》载,有个名叫李钫孙的举子,少年轻狂,在大腿上文了一个小小的玩偶图案,结果复试的时候还是被发现了:“此文身者”、“事闻被黜”。一个进入面试的准公务员,就因为腿上文了一个小玩偶被彻底淘汰了。由于古代犯法的人才被“刺青”和“文身”,所以“文身者”都被视为不轨之徒。故而,明清两代直至民国,文身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插图 冯晨清 H126,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