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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邮售假药行为需齐抓共管
http://www.100md.com 2013年8月13日 中国医药报 2013.08.13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史壮明张纯实

    近年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物流、配货、快递公司托运药品的现象较为普遍,切实解决了部分患者的特殊用药需求,但同时,不法分子利用邮政、快递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邮寄假药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早在200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邮政局就发出通知,严格核查各项票据、证件,加强邮政部门收寄药品的监管。但这种现象缘何屡禁不止,笔者结合执法实践就邮售假药行为监管难的原因和对策做一探讨。

    监管难在哪里

    目前,我国关于个人邮寄药品方面的法律规范较少。立法的滞后使得实践中邮售药品问题多发:一是个别药品经营企业明知部分药品需要低温保存等,但由于受运输条件限制,却无视法律规定,邮寄给消费者,导致运输环节药品质量无法保障。二是个别企业和个人将自行调配的中药和外用涂擦剂通过邮寄售予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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