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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的“发物”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0月10日 老年日报
     “发物”,顾名思义是可以引发疾病或导致宿疾发作或加重的食物。客观地说,“发物”确实存在。但是,一种食物对于一种疾病是不是发物,要根据患者的体质和病性的不同而确定,也就是说,需要根据中医辨证结果来确定是不是“发物”。

    中医有“药食同源”之说,使用食疗时和使用药物一样,都是需要根据患者的体质和病情进行辨证论治。

    “发物”常分为以下几种:

    动火发物烟、酒、葱、蒜、韭菜、狗肉、羊肉、油炸食品、卤制品等,这些食物能助热动火,火伤津劫液,发热口渴、大便秘结之人不宜食用。

    动风发物虾、蟹、鹅、鸡蛋、椿芽等有动风的作用,患有荨麻疹、湿疹、中风等疾病者不宜食用。

    助湿发物饴糖、糯米、猪肉、面食等,具有肥甘粘腻之性,患有湿热、黄疸、痢疾等疾病者应忌食。

    积冷发物冬瓜、四季豆、莴笋、柿子等,多具有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脾胃虚弱者要慎食,过食会导致胃寒冷痛,肠鸣腹泻。

    动血发物白酒、胡椒、羊肉等,具有辛热入血、动血伤络、迫血外溢之性,凡是月经过多、皮下出血、尿血等患者应当忌食。

    滞气发物大豆、芡实、莲子、芋头、红薯等具有滞涩阻气,难以运化之性,腹胀、积食者应忌食。

    发物确有发病的情况,但食用发物不一定发病,关键在于食物搭配。比如生痰性发物,如牛、羊肉,配上萝卜利湿化痰,就可以不至于发病;动火动血类发物,如狗肉、黄鳝,如能配上寒凉的豆腐、茼蒿、白菜,就可制约其热性,有热疾病的人也可适当食用。

    健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