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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如何合理用药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0月11日 2013.10.11
     人的生命在不同阶段生理状况不同,用药也不同,而且人与人之间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敏感性方面有较大的个体差异,因此,人们应该特别重视不同人群的用药方法和禁忌。

    老年人、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等部分特殊人群,他们在生理生化功能上与普通人有很大的差异,一般认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有肝脏、肾脏、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方面疾病的人,容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另外,孕妇、哺乳期妇女服用某些药物还可能影响胎儿、乳儿的健康。因此,家庭中的特殊人群用药最好遵从医嘱。

    老年人:避免一次服用多种药

    一般来说,老年人往往身患一种以上的疾病,很容易服用多种药物。而且,老年人的生理功能在逐渐衰退,适应和耐受能力也差,影响了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会相对增加。

    专家表示,老年人用药要更加注意,不要认为用药越多越好,要针对病情,合理用药,尽量避免一次服用多种药物,以免发生由于药物相互作用引发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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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脏器功能退化、新陈代谢减慢,老年人胃酸分泌减少,胃黏膜萎缩,小肠吸收面积比青年人减少30%,肠道血流量减少50%;又由于血浆蛋白的减少,使游离药物增多,药物毒性也就增加;65岁以上老年人肝肾血流量都比年轻人减少50%左右,因此肝脏代谢与肾脏消除的能力都有减慢。因此,老年人应减少每次用药计量,调整为成人量的3/4或1/2,或延长服药的间隔时间,以保证用药安全。

    儿童:不宜服用成人药、补药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机体尚未发育成熟,对药物反应与成年人不同。儿童用药的选择无论从品种,还是剂型、剂量,都需要考虑该年龄段的发育特点,不能随意参照成年人用药。

    家长在给孩子用药前,要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各项内容,对明确规定的儿童禁用药物,坚决不能给孩子服用,如处方药中的喹诺酮类药物,小儿禁用;非处方药中的盐酸雷尼替丁,16岁以下不推荐使用;对于没有明确规定儿童禁用的药物,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正确计算小儿用药剂量,绝不能“差不多”、“大概齐”,用药剂量不准,不是难以奏效,就是可能引起中毒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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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儿童不宜用补药,盲目服用可能带来危害。某些药物或保健品中含有激素或类激素成分,长期服用会造成儿童性早熟。一些含有氨基酸、微生物及微量元素的保健品,往往糖分过高,导致儿童龋齿、营养过量或不均。

    妊娠期妇女:尽量少用或不用药

    某些药物可以透过胎盘损害胎儿的生长发育,因为胎盘屏障不能阻挡所有的药物进入胎儿的血液循环。原则上,孕妇在整个怀孕期间尽量少用或不用药,包括中药及外用药。如病情确需用药,一定要充分听取医务人员的意见,认真选择,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许多药物都可能影响胎儿的健康,如巴比妥类安眠药,非巴比妥类的安定、安宁、利眠宁,降压利尿药硫酸镁、甘露醇、速尿,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扑热息痛、消炎痛,一些抗生素类药物、抗病毒药物、麻醉镇痛药、激素类、抗甲状腺药、抗糖尿病药、抗癫病药、抗癌药、心血管系统疾病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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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时期的前三个月用药应特别谨慎,必须用药时应适当减少用量和缩短疗程。

    哺乳期妇女:不能随意用药

    哺乳期妇女用药后,某些药品的成分能随乳母的乳汁排出体外,乳儿吸食了这样的乳汁,容易出现不良反应。因此,服药前应遵医嘱,万万不能随意用药。

    有些药物在乳汁中浓度较高,具有内在的高毒性或较严重的副作用,在婴儿身上发挥典型的药理和毒性作用。这类药物如含碘制剂、抗肿瘤药物、氯霉素、四环素、铿盐、雌激素等在哺乳期应避免使用。而解热镇痛药、抗组胺药、抗结核药、抗精神病药、治疗甲亢的药物等在哺乳期应慎用。

    婴儿出生后1个月内,乳母应尽量避免使用药物。对成人可产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乳母应避免应用,如病情需要,则应终止哺乳。此外,哺乳妇女不要使用有抑制或减少乳汁分泌作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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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经期妇女:慎用抗凝药、止血药

    妇女在月经期间用药时,应考虑到特殊的生理特点,有些药物应慎用或不宜使用。行经前盆腔器官会充血,经期纤溶功能较凝血功能相对亢进,抗凝血药可引起经期延长甚至月经周期紊乱,月经过多,甚至大出血,比如华法林、肝素、阿司匹林、香豆素、溶栓剂等具有抗凝或抑制血小板功能。同样,活血化瘀类中药可抗凝血、扩张血管、加速血液流动,也会造成月经量过多。

    而相反地,使用具有较强止血作用的药物如安络血、维生素K等,能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促使毛细血管收缩,使用后会引起经血不畅。

    此外,减肥药、性激素药物等也不宜在经期使用,容易造成月经紊乱甚至出现闭经。

    肾功能不全者:避免或减少肾毒性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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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肾功能不良会影响许多药物的排泄,使药物的半衰期延长,以致药物在体内蓄积,甚至产生毒性反应。许多药物能加重肾脏的损害,例如头孢菌素类、氯霉素、乙胺丁醇、万古霉素、铿盐、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和大多数利尿药,这些药物80%以上都是以原型由肾脏排出,有肾功能减退时,应适当减少给药剂量。

    地高辛、西咪替丁、氨节西林、林可霉素、苯巴比妥、普鲁卡因胺等,这些药物约有50%经肾脏排泄,肾功能不良时如果使用这些药物,可以使药物的总清除率降低、半衰期延长,此时应降低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或者不用这些药物,否则可能产生药物的蓄积中毒。

    肝功能不全者:

    采用直肠、皮肤黏膜给药

    肝功能不良者用药时要考虑到药物对肝脏的毒性,如抗肿瘤药阿霉素等、抗结核药如异烟阱、利福平等对肝脏都有毒性作用,严重者可造成肝细胞坏死;严重肝病患者对于常用安眠药、镇痛药和麻醉药几乎都不易耐受,甚至诱发肝性脑病。多数的抗菌药物都有不同程度的肝损害,严重肝功能不良者禁用四环素类、大环内醋类、利福霉素、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和磺胺类等抗菌药。

    因此,采用直肠给药、皮肤黏膜给药等方式,可以使药物不经过肝脏而进入血液,从而减轻肝脏负担。(牟一整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