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数字化保护中的传统医药
●我国的传统医药,包括中医药、民族医药和其他民间医药三个部分。三者在学术上都是平等的。●中国的传统医药把“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作为重要内容,扩大并深化了“非遗”的内涵,最能够体现“非遗”的精神和灵魂,是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纲。
●行业标准是比较高的规范,是一个圭臬。但人文学科尊重独创和唯一。所以,给一点宽容,留一点空隙和余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制订行业标准时应该注意的。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淀丰富,种类繁多,形式多样,项目众多。随着现代化、市场化、城镇化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高速消失、过度开发、瞬息变异的危险,保护任务极其繁重。近几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工程取得很大进展,文化部门正在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其中包括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标准在内。对此,笔者谈一点粗浅的意见。
传统医药包括三个部分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和传统医药。根据我国存在医药文化多样性的实际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
我国的传统医药,包括中医药、民族医药和其他民间医药三个部分。
中医药是以汉文化为背景的以《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为基本经典的传统医药,是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的主流医学。
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经过30年的发掘整理,已有近40个少数民族发掘整理出版了本民族传统医药的代表性著作。
民间医药有两个概念,一是在体制上以公私来分,民间医药是指非公有制的民营医疗机构和民间医生;二是在学术上以朝野来分,民间医药是指当代中医教育体系之外不属于《黄帝内经》一脉的流散于民间的草医草药。如云南的“黄家医圈”、陕西的“太白七药”、某些道家医学和佛家医学,以及一些既不属于主流医学,又无特殊民族文化背景的草根一族。古代有一种“为国医所不道”的“走方医”、“草泽医”,或叫“铃医”、“串雅”,就属于这一类(见清·赵学敏著《串雅内外编》)。传统医药中的民间医药,指的就是第二种概念的民间医药。有的学者曾经把这一类民间医药作为中医药的初级阶段,但后来发现他们纵使“上升”一格,也并不属于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主流一脉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920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