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社会共治系列谈: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基本路径
食品药品社会共治系列谈之三治理食品安全用重典,是全社会的共识,也是政府部门打击食品领域犯罪的重大举措之一,但要彻底改变食品安全现状、遏制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问题,通过“重症用猛药”的方式显然难以治本。因为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更是关系社会公众身体健康的大事,因此,需要全社会共同治理。
社会共同治理是相对于政府部门管理、专业化管理而言的,它是生产社会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内生制度,与一般内容的社会化管理有所不同。如退休职工由所属企业管理改由社区管理,以便取消企业的社会职能,使企业还原为生产组织,这种将原本由企业管理的职能转移给了社会,相对于原来的企业管理来说就是社会化管理。食品安全共同治理并不转移监管部门的专业化管理职能,而是在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发动非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多方面力量与监管部门一起共同治理,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具体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行为干预力度。食品掺假、造假不仅违法而且是一种不道德行为,而道德秩序的培养要靠教育,这种教育是一个长期而漫长的过程,且与行为人生活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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